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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法人員認為,王三十豆經營部利用其經營規(guī)模優(yōu)勢,哄抬物價,嚴重擾亂市場經營秩序,情節(jié)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擬對經營者的違法行為處以30萬元罰款。據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全力保障我市管控期間重要民生商品價格平穩(wěn)有序,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正在持續(xù)開展執(zhí)法檢查,不斷穩(wěn)定防疫用品以及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秩序,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一、進價1.2元/斤的土豆銷售價格從1.4元1斤漲至2元1斤,最高進銷差價率達66.66%,經營者被罰款30萬是否合理,繼“5斤芹菜被罰6.6萬元”之后,黑龍江大慶一經營者賣2元一斤土豆擬被罰30萬的消息再次引發(fā)網友熱議。據報道,大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農批城內王三土豆經營部存在哄抬物價違法行為。經查,該經營部進價1.2元1斤的土豆,售價從1.4元1斤漲至2元1斤,最高進銷差價率達66.66%。
二、與此同時,記者聯(lián)系大慶市王三土豆經營部,經營者王先生稱,30萬元的處罰對自己不是一筆小數目,執(zhí)法人員在店內對其作出了這個處罰,他不太認可這個處罰,覺得不公平。他說,門店現(xiàn)在正常經營,只銷售士豆,店面租金為6萬元一年,他曾以2元一斤的價格賣出了4千多斤土豆,當前還未交罰款,可能準備去市監(jiān)局交涉。據消息,聯(lián)系到大慶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對于此次罰款,一工作人員表示:“他是批發(fā)商,根據黑龍江省應對新冠病毒感染指揮部發(fā)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wěn)定,嚴厲打擊哄抬物價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公告內要求,購銷差價超過30%的由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按照哄抬物價行為依法行動,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
三、此外,該工作人員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40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第六條》有下列推動商品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沒收所得的,處5萬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處罰是合理的,并且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據。在病毒初期把價格控制住,百姓買菜才能便宜,不從源頭來打擊的話到中端、后端(價格)那不越漲越高嗎?”該工作人員回應道。
批發(fā)價,漲那么多,看到不少人提到上海病毒期間土豆有5塊錢甚至10塊錢一斤的,這里要說下上海如果已公司為主體大規(guī)模采購過生活物資發(fā)給員工的,應該會知道,上海這邊批發(fā)價是基本沒有怎么漲的,上海的蔬菜包肉包貴其實很多根源上的價格上漲是在運輸上面,租了兩輛送貨卡車(一輛冷鏈送肉)一輛送菜,百人左右的物資,兩輛卡車的包車費是遠比蔬菜肉蛋的本身價值要高的。采購物資才2萬,運輸費5萬+。
四、平時買的高價包其實這個運輸費是占了大頭,哪怕沒有抬價,送到手里漲價兩倍倒還真不是批發(fā)和發(fā)貨那邊的問題。(這里暫不討論最難那兩周那種nn倍的人)目前已知這個人的土豆批發(fā)量是用幾十噸打底來計算的,所以這個罰款還真不一定高了。符合法律法規(guī),但基于東北收入情況和土豆價值來說過重,此外對于哄抬物價定義,存在嚴重的多重標準。哄抬物價是指售賣價格超過一定標準的違法行為,會予以一定的處罰,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購銷差價額超過百分之十五的,就已經是違法行為,會被相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且可以并處最高五倍的違法所得的罰款。如果哄抬物價的行為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會被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者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
五、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提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圍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fā)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價格主管部門告誠仍繼續(xù)圍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所以首先1.2元土豆賣2塊錢所謂的"哄抬物價",甚至三十萬罰款都是有法律法規(guī)的支持,但是不符合常理和實情。如果按百分比來算,一斤土豆1.2賣2塊價格提了66.67%,但是按照實際金額,-kg土豆才TM的賺1.6元,賣一噸才賺1600塊錢。
在上海封的那段時間,我們也就只能買十個左右的十斤蔬菜包。而對于一噸土豆來說是啥概念?就大貨車拉小半車。然后TMD罰款罰三十萬,300000元要賣187.5噸的土豆才能賺回來,這TM要拉60多車土豆,真的是離了個譜。如果說哄抬物價,上海病毒才叫真的哄抬物價,但是哄抬物價那么多人,最后懲處的才多少人,別說兩塊錢一斤了,當時我們買的都TM的10塊一斤的土豆,也沒見賣這種土豆的商家被處罰。***裸的雙標,我想應該是東北與上海的監(jiān)管部門對土豆的理解不同吧!
當然,立法者可能也感到委屈。當初不是你們這些消費者感覺不安心嗎?我們如此規(guī)定,不都是為了你們的安全著想嗎?但是,立法者其實應是與具體利益保持一定距離的,它不僅要代表消費者,也要代表生產經營者,它需要在各種利害關系中作出適當的平衡。而這平衡術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遵循法的基本原理。立法過分偏重于消費者的情感,而忽視違法生產經營的實際樣態(tài),這是明顯不妥的。在任何社會,“重典”均為下策,實屬無奈之舉。
在大慶市商家進價1.2元錢的土豆賣兩元錢,結果被當地的市場監(jiān)管局處以30萬元的罰款,我認為這樣的處罰有些不恰當。因為商家進土豆的費用就比較高,后續(xù)進貨的成本,人力房租費用等一些成本商戶,賣兩塊錢一斤的價格,還算是比較有良知的。畢竟商家在進土豆時所進購的土豆費用就比較高,按照美金利潤只賺取8毛錢。除去房租水電工人的時間,以及大量的進購土豆里面也會有損壞等一些情況。
而當地的執(zhí)法部門卻覺得這樣的處罰非常合理,認為商戶存在著惡意哄抬物價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當地市場經營的秩序,由于情節(jié)比較嚴重,按照規(guī)定對其進行了30萬元的罰款。當一些網友在得知這樣的罰款金額后,都覺得有些氣憤,畢竟在市面上像這樣哄抬物價的行為也是非常的多,當一些人在地攤上買啤酒時,只需要5塊錢一瓶。可是在飯館里面就需要8塊錢一瓶,要是在一些火鍋自助店里面購買啤酒就需要12塊錢一瓶。
由于處于不同地理位置,商家在訂購蔬菜時也會合理的對蔬菜進行定價。尤其是在去到一些景區(qū)里面,原本兩塊錢一瓶的礦泉水,在經過人力的運送等一些其他因素,就會促使礦泉水的費用,也要比原本的價格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但是購買的人群依舊非常的多,如果執(zhí)法部門都要像這樣雞蛋里面挑骨頭,那么有問題的商家將會有很多。
有一些商家在進購蔬菜時,一般都會去到蔬菜直銷產地進行購買,在那里購買的價格會比在蔬菜批發(fā)市場里面還要便宜很多。但是在蔬菜直銷產地里面購買時,無論土豆的大小是否勻稱,都需要按照每斤1塊2毛錢的價格去收購。但是當一些人員在買蔬菜時,都會對蔬菜精挑細選要選擇更光亮更好看的土豆。
我覺得應該罰奧特曼卡片,因為奧特曼卡片它是誘導小孩子惡意消費更可惡,比起這些土豆這些來說。
“藝術理想的本質就在于這樣使外在的事物還原到具有心靈的事物,因而使外在的現(xiàn)象符合心靈,成為心靈的表現(xiàn)。”藝術一個很大的功能就是表達藝術家的情感。行為藝術盡管超脫了常規(guī)的表現(xiàn)創(chuàng)造形式,但也遵循這一原則。并且相較于傳統(tǒng)藝術形式,它表現(xiàn)得更為直接、強烈。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藝術作品情感的傳達效果,而行為藝術則是盡可能地消解藝術情感在傳遞中的磨損。通常來說,一個人真實的內心情感體驗是無法完全通過文字、繪畫、雕刻等形式表達出來。其間這個轉換由情感輸出到媒介再到情感接受,情感往往會發(fā)生消減或曲解。再加上傳統(tǒng)藝術表現(xiàn)形式往往通過紙張繪畫、建筑雕塑等跨時跨地的傳播介質,情感發(fā)生變化的可能性就越大。而行為藝術主要以身體為媒介并具有時效性,再加上觀賞者的直接參與,即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場合給予觀眾直接的沖擊體驗,使其藝術品中的情感最大限度地表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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