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dap的進口報關費誰承擔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dap進口清關費用誰負責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1、DAP條款包括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DAP(deliveredatplace)是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該術語出自INCOTERMS2010。
2、貨物進口的清關費應由買方承擔。
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地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擴展資料: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在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口稅款繳納形式為人民幣。進口貨物以外幣計價成交的,由海關按照簽發稅款繳納證之日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折合人民幣計征。人民幣外匯牌價表未列入的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確定的匯率折合人民幣。
2、完稅價格金額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稅稅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免稅。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條件而有不同的價格形式,常用的價格條款,有FOB、CFR、CIF三種。現根據三種常用的價格條款分別舉例介紹進口稅款的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DAP
發貨人這邊
1.DAP條款包括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2.DAP(deliveredatplace)是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進口關稅(Importtariff)是一個國家的海關對進口貨物和物品征收的關稅,是增加***收入和保護本國商品生產的手段之一。DAP條款是在目的地交通工具上交貨,只要賣方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就算完成交貨任務。其他的事情由收貨人負責。
拓展資料:
征收進口關稅會增加進口貨物的成本,提高進口貨物的市場價格,從而影響外國貨物進口數量。因此,各國都以征收進口關稅作為限制外國貨物進口的一種手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國目前僅對4類貨物征收消費稅。奢侈品稅率下降第一類:過度消費會對身體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第二類: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化妝品以及護膚護發品。第三類:高能耗的高檔消費品,例如小轎車、摩托車。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例如汽油、柴油。
進口關稅下調海關監管手續費是指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征收海關監管手續費的辦法》的規定,對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實施監督、管理所提供服務征收的手續費。征收范圍:海關監管手續費僅對進口減免關稅的貨物和保稅貨物征收,具體范圍如下:1.供應國際航行船舶、飛機進口時予以免稅的燃料、船(機)用物料、機器設備的零件、部件和其他貨物;2.現有企業為技術改造而進口的減稅或免稅的機器設備;3.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進口免稅的科研和教學專用設備;4.國內機構和企業利用外國***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進口的減免稅貨物;5.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進口的減免稅貨物;三資企業進口用于營業性的物資及進口料件加工后內銷,仍予減免稅的物資;6.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項目內的,以及境外客商提供的,準予暫免稅進口在國內加工、裝配后復出口的進口原料、材料、輔料、零件、部件和包裝材料。
是的,dap運費由發貨人負責。DAP意味著買方負責與卸貨和清關有關的所有費用和風險,以便將貨物進口到指定的目的地國家。這個條款下的指定地點可以是港口、買方所在地或任何商定的指定地點。在這方面,DAP為雙方提供了很大的靈活性。
走DDP的這種方式的貿易和電商公司居多。因為進口國的關稅與貨值的海關編碼和貨值有關,如果發貨人這邊走DDP條款的話,有可能需要代墊一筆金額非常高的稅金,這會加大了物流運輸成本。雖然這筆稅金含在賣給收貨人的貨值里面。但一般來說,收貨人在收到貨物前很少全額支付所有貨款的。這種情況下發貨人就會有一部分資金壓在貨款回款里面。
DDP費用計算:
香港DAP包括出口貨物時報關手續費,貨物裝船所需的各種費用,運費不含卸貨,不含進口清關費用,賣方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AP的條款約定如下:目的地交貨,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將到達的運送工具上準備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于賣方交貨,賣方負擔貨物運至指定地的一切風險。當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約定目的地內的地點,因為至該地點的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DAP意思是運輸終端交貨也就是目的地交貨,DAP不是DDU,除了清關費和關稅,到達目的地前的所有費用都由賣家負責。
DAP術語下由買家負責清關類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個術語,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DAP是由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拓展資料:DDU:目的港未完稅交貨未完稅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不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國進口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除進口手續和關稅以外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除進口手續和關稅以外的一切費用包括:運費,保費,出口稅還有相關費用適當的利潤生產成本。
買方必須承擔此項“稅費”和因其未能及時輸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而引起的費用和風險。
DDP和DDU一般只針對由賣方原因造成的漏發件或損壞品的情況,一般情況下買方不會要求賣方做DDP或者DDU的,因為賣方作為外方,對國內的通關環境和國家政策不了解,通關過程中勢必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費用,而這些費用肯定會轉嫁給買方,所以買方通常最多做到CIF,做DAP或者DDU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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