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全需要依據保全財產的數額交納財產保全費:
1、財產數額≤1000元的、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財產數額1000元——10萬元的,交納財產數額的1%;
3、財產數額>10萬元的部分,交納財產數額0.5%;
4、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擔保,額度與訴訟請求的額度相當。
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保全的,應當提供擔保。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申請訴前行為保全的,擔保的數額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