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潔瑜通訊員王策)為積極參與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推動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調處、就地化解,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近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部署全省以中級法院為單位、基層法院為單元、人民法庭為主體,全面啟動“無訟社區”“無訟村屯”創建工作,并出臺《“無訟社區”“無訟村屯”創建工作方案》,細化推動無訟創建工作落地實施。
《方案》確定了“無訟社區”“無訟村屯”創建工作的總體目標,即以社區、行政村為載體,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通過開展訴訟服務輔導、訴前調解、巡回立案審判、法治宣傳等工作,促進基層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明顯提高,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更加暢通,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調處機制更加健全,訴訟與非訴訟方式銜接更加緊密,多元化解成效更加明顯,大量矛盾糾紛在萌芽和訴前得到化解,實現“小事不出村(社區)、矛盾不成訟”。
《方案》明確,“無訟社區”“無訟村屯”創建周期為兩個自然年度。今年年底,每個人民法庭至少創建1個至2個“無訟社區”或“無訟村屯”;2023年底,“無訟社區”“無訟村屯”覆蓋率達到人民法庭轄區的5%;2025年底,“無訟社區”“無訟村屯”覆蓋率達到人民法庭轄區的10%。同時,《方案》從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化解成效三個方面確定了具體創建指標和評價標準,并提出了十個方面實際舉措。目前,全省各地法院正積極推動將創建工作納入基層和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布局,并將創建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內容,納入中、基層法院年度績效考評和人民法庭標準化建設考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