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師研報,權威,***,及時,全面,助您挖掘潛力主題機會!
來源:天津證監局
關于對廣濟惠達投資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廣濟惠達投資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存在管理未備案基金和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和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天津證監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