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攜200萬巨款潛逃20年#,期間買房投資為生,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5萬元】2003年,26歲的李某是招商銀行北京分行某支行儲蓄員。一次值夜班時他盜走保險柜近200萬元現金后逃跑潛藏,這一逃將近20年。今年1月11日,北京警方在海淀區將李某抓獲。8月9日,北京西城法院一審判決:這位“監守自盜”的前銀行員工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罰金五萬元。
李某當年盜走200萬后,在網上認識了女友孫某。兩人雖然確立男女朋友關系,但李某并未告訴孫某他的真實姓名和過往經歷。李某用孫某的名字先后在北京市西城區和密云區購買了三套房產和兩個車庫,多年來,二人都沒有出去工作,早些年就靠賣掉密云區房產的賣房款為生。
李某被捕時,二人還有西城區一套房產和兩個沒有產權的車庫,其中房產價值350萬元。孫某表示雖然已經和李某分手,但愿意退賠。西城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在案扣押的贓款一百九十九萬一千二百零一元四角七分發還被害單位某銀行,余款一百五十萬八千七百九十八元五角三分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