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晚上10:30左右,位于陜西省會西安市外翰林南路上,發起了一場車禍,一個騎電動車的年輕女性被一輛紅色小轎車撞倒。
案件經過
原本,這只是一起雖然悲痛但卻十分常見的交通事故而已,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卻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這個駕駛紅色小轎車的司機在撞人之后,并沒有立刻下車救援,也沒有對受害人進行任何詢問傷情或對話的情況,他幾乎沒有多少猶豫,二話不說從背包內拿出了一把尖刀,朝著被他撞倒的受害人的胸部、腹部、背部等多處連捅了8刀。這個遭遇車禍的可憐人,沒有因為車禍遭遇多大重創,反而因為身中八刀當場大出血死亡。
而肇事司機連捅八刀,將受害人當場致死之后,立刻駕車逃跑。而在逃離的過程中,他還在翰林路郭南村口再次將兩名行人撞倒,并再次逃逸。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好轉,中國人民的腰包也逐步鼓起來。汽車不再是奢侈品,而是進入千家萬戶,成為大家的日常工具之一。
但是,隨著車輛的日期增多,不可避免的,交通事故的數量也越來越高。所以,對于交通事故,雖然每一個人都不想看到,但是因為客觀事實的存在,大家在感嘆惋惜之余,并沒有多么難以接受。
然而,位于西安省西安市的這起交通事故,卻完全出乎了大家的意料之外。肇事司機在撞傷人之后不但沒有施救,反而悍然拿出尖刀直接捅死受害人,其行徑之卑劣,行事之張狂,可謂毫無人性可言,如此囂張兇殘的肇事司機,也震驚了國人。
藥家鑫
那么,究竟是何人如此兇殘呢?
出乎許多人意料,肇事司機十分年輕,而且還是一個大學生,他就是西安音樂學院大三的學生藥家鑫。而他駕駛的紅色雪佛蘭小轎車,也屬于私家車輛。
被藥家鑫開車撞倒并連捅8刀死亡的受害人則是一個年僅26歲的女青年張妙。發生車禍之前,張妙已經結婚并生下了一個兒子。這個十分普通卻幸福的家庭,就因為藥家鑫的八刀戛然而止。
其實,發生車禍之后受害人張妙的情況并不嚴重。由于當時藥家鑫的車速并不快,所以,被其開車撞倒之后,張妙雖然被撞的左腿發生骨折,后腦也有磕傷,但是,傷情其實并不嚴重,充其量只是輕傷而已。
以現在發達的醫療技術,治療這樣的傷情沒有任何問題。然而,就是因為肇事司機接下來瘋狂的舉動,將原本是一個輕傷的交通事故,變成了故意殺人。
那么,年僅21歲的大三學生藥家鑫,為什么在撞人之后選擇如此毫無人性的作為?
被捕之后,他對警察的解釋居然是:撞人下車之后,他發現受害人張妙睜著眼睛看見了自己。他認為張妙試圖去記他駕駛車輛的車牌號,所以拿出尖刀將其殺害。
藥家鑫
且不說張妙被撞之后的睜眼是否真的要記車牌,退1萬步講,即使是真的,這也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記住肇事車輛車牌并找到肇事者,本就是受害人的應有權利。
作為一個普通人,撞人之后且不論責任如何,如果擁有最起碼的人性,將弱勢一方及時救助或撥打急救車***都是應有之義。然而,這個年僅21歲的年輕人在撞人之后,悍然持刀殺人,其行徑之惡劣,哪怕在全國都是極為罕見的。
因此,案件發生之后,迅速在全國范圍內引起巨大反響,警方對此也極為重視。接到報案后,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并進行大規模排查,很快鎖定了肇事車輛。
10月22日,藥家鑫被警方抓獲,然而,在審訊過程中,藥家鑫卻并沒有供述自己撞傷人后將受害人殺害的經過。
直到被抓的第2天,藥家鑫的父母帶著他再次來到專案組自首之后,藥家鑫才交代了自己將受害人撞倒后持刀殺害的犯罪事實。
藥家鑫
藥家鑫交代自己兇殘的犯罪事實之后,11月23日晚上,他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藥家鑫正式被依法逮捕。
藥家鑫被逮捕后,由于他交通肇事后殺人的事實清楚,犯罪證據確鑿。所以,2011年3月23日上午9:45,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來藥家鑫案。
庭審過程中,雖然藥家鑫的辯護律師一再辯護,表示藥家鑫已經后悔,甚至聲稱其為***殺人,藥家鑫的同學也曾向法院***,請法庭給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但是,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被判處死刑之后,藥家鑫提出上訴。2011年5月20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藥家鑫故意殺人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而在二審中,法院依法裁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原判。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一審認定藥家鑫故意殺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藥家鑫開車將被害人撞倒后,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將被害人當場殺死,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屬罪行極其嚴重,雖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藥家鑫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后,將審判結果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復核,依法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
因此,2011年6月7日上午,藥家鑫在陜西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藥家鑫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其下場也堪稱大快人心。
對于轟動一時的藥家鑫故意殺人案,雖然因為其行徑極端卑劣,犯罪極為兇殘而轟動全國。但是,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意見所說的那樣:
藥家鑫僅因交通肇事將被害人撞倒后,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
所以,全國人民對于藥家鑫一案的判決無不拍手稱好。很顯然,無論從法律角度還是人們的道德觀,人們普遍認為:如此兇殘的行徑如果依然做不到殺人償命的話,那么,道德和法律意義何在?
所以,對于藥家鑫,大家幾乎一邊倒的喊殺。然而,就在這種輿論的情況下,2011年5月,就在藥家鑫被審判的過程中,西安市有5名教授聯名呼吁免除藥家鑫死刑,逆法律和輿論的潮流而動,5名教授的呼吁驚爆了一地眼球。
藥家鑫
這5名教授的聯名呼吁書是怎么寫的呢?
呼吁書頭一句是:刀下留人——不僅為了救贖一個罪惡的生命。
接下來,5名教授認為,中國的經濟崛起和文明復興不僅要有經濟飛躍,同時“也需要人文復興”,這當然沒錯。不過,對于“人文復興”,教授有著自己獨特的理解,他們認為:“人文復興需要我們擁有廣闊的胸懷”。
那么,在五名教授看來,什么是“廣闊的胸懷”呢?呼吁書有著明確的解讀:“救贖一個罪惡的生命”,就是廣闊的胸懷。
接著,教授們還對人文復興進行了重新的解釋,他們認為:文明更是一種對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種對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的懷有仁慈之心的寬恕。
所以,根據5名教授的寬恕邏輯,他們得出這樣一系列反問:
藥家鑫犯下不可饒恕的罪惡,但是,我們一定要他一命償一命嗎?
因為他弄死人,我們就一定要弄死他嗎?
這種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藥家鑫不尊重生命,我們是否也要跟他一樣冷酷?
所以,悲天憫人、似乎擁有極寬闊胸懷的教授們得出這樣的結論:
殺了藥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不會消失,我們的社會會多一份戾氣。
不殺藥家鑫,我們的仁慈之心彰顯,我們的社會會多一份平和和寬厚。
藥家鑫
甚至,他們還將藥家鑫案一案與民族的仁慈和寬恕綁在一起,認為“我們想挽救的不僅是藥家鑫年輕的生命,更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平和和寬厚之心,我們這個民族的仁慈與和寬恕之道”。
所以,在呼吁書的最后,幾乎立地成佛的5位教授這樣的大聲疾呼:
放下我們心中的那把刀吧。
尊重生命,即便這條生命是罪惡的。
尊重人,即便這個人是罪人。
放下我們心中的那把刀吧。
一個孩子已經失去母親了,就不要讓另一個母親失去孩子了。
這是我們最樸素的愿望。
這5名教授的聯名呼吁書從頭到尾,充斥著寬恕、仁慈、民族良心和悲天憫人。然而,細看之下,這封貌似悲天憫人的信的背后,卻全是***裸的詭辯和胡攪蠻纏。
5名教授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肆意指責對于藥家鑫的審判,似乎在他們看來,藥家鑫被判處死刑就是沒有仁慈之心,沒有平和寬厚的之道,是不尊重生命。
但是,他們似乎從沒想到受害人的想法,在文中也沒有提過一句受害人張妙。請問,這個無辜被撞傷卻被拔刀捅死的受害人,誰來尊重?
如果像他們呼吁的那樣輕而易舉的寬恕藥家鑫,那么,社會和法律的公平何在?就連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莫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接受過高等教育的教授們難道不知道?顯然不是。
5名教授究竟是誰呢?根據當時記者的采訪,據說,5名教授都是來自西安的幾家高校。其中的一位接受過***采訪的則是獨立學者、作家,而且曾受聘于西安交通大學***教授和西北大學講座教授的王新。
在接受采訪時,王新再次表露了自己活佛般的慈悲:
這個事到現在必須有人站出來,我們五個人作為知識分子,為了不虧良心、為了良知必須發出聲音,如果不表達觀點,有可能良知的底線就會被突破。
然而,這個始終聲稱不虧待自己良心的高級知識分子,不知道是對于案件的過程不了解,還是對于兩次審判的結論有異議。似乎在他看來,藥家鑫依法被判處死刑,就是“昧了他的良心”,他就必須為了“良知”發出聲音。
與此同時,他還一再聲稱,“真理就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并得出這樣的結論:藥家鑫有自首情節,有懺悔行為,所以“有改造好的可能,就是個老實孩子”。
5名出身高校的高級知識分子,既不是案件的當事人,也沒有參與偵辦活動,哪怕對于庭審,他們也很可能沒有當場旁聽。但是,就這樣一個既非***又非當事人的教授們,卻發出了完全違背法律和公眾意愿的呼吁。
他們將自己的意愿視為“正義感和良知”,完全不顧法律和社會公平正義,就要求將這個極為兇殘的故意殺人犯免除死刑。難道5位教授是個傻子嗎?他們不知道他們的所謂呼吁完全違背法律和人民意愿嗎?
其實并非如此,這五名教授的所謂呼吁其實一點都不新鮮,網上有人認為這5名教授呼吁是為了嘩眾取寵。也許并不乏這樣的因素,但是,如果單單將呼吁書歸咎于此,就太小看5位教授了。
事實上,類似這樣的呼吁一點都不新鮮,這其實早就是民國時期眾多教授、名人、乃至于大師們玩兒剩下的。
例如,民國時期,施劍翹刺殺孫傳芳后因眾多名人聲援被特赦,鄭金生的兒子鄭繼承殺掉張宗昌后,也因為名人干涉被釋放。
施劍翹
為父報仇后被釋放,似乎大快人心。然而,無論張宗昌和孫傳芳是否該死,無可辯駁的事實是,私自殺人顯然是違法違規,哪怕混亂如民國,殺人償命也是鐵律。
但是,就因為名人的干涉,他們紛紛被特赦。當然,如果說施劍翹和鄭繼成殺人因為特殊的歷史節點,事出有因的話,那么,大名鼎鼎的網紅名將張靈甫殺妻后被釋放,則根本沒有任何理由辯駁。
1936年,僅僅因為懷疑妻子,張靈甫就悍然將妻子槍殺,并引起全國嘩然,張靈甫也因此入獄。然而,因故意殺人后卻沒有被判處死刑的張靈甫僅入獄一年就出獄了,再次成為上校團長,而他出獄的理由,則是戴罪立功。
這個理由顯然是十分可笑的,很顯然,如果功勞可以作為贖罪理由的話,那么,那些戰功赫赫的將領們是不是都可以肆意殺人?將國法置于何處?
然而,在混亂荒唐的民國,這樣的事情卻比比皆。因為,公知教授們可以輕而易舉的獲得高于普通百姓百倍的收入,同時,他們還有著“刑不上士大夫”的特權。
張靈甫
這大概也是如今許多公知們懷念民國的最重要原因。所以,5位教授的呼吁,也許本質上是原因是他們再次懷念起了那個對于他們來說如天堂般的民國,奢望著他們可以像士大夫一樣不受刑,可以通過呼吁就改變法律。
所以,藥家鑫也許只是個由頭,他們不在乎是藥家鑫,李家鑫還是王家鑫,他們在乎的,是對于曾經特權的追憶。這大概也是曾經備受人尊重的“教授”,卻被網上許多人稱之為“叫獸”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