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療和化療是兩種不同的治療手段。
2.放療和化療治療范圍不一致。
3.放療和化療的毒副反應不一樣。
放療和化療是兩種不同的治療手段。放療即放射治療,是治療惡性腫瘤的主要手段之一,是采用放射線作用于人體治療疾病的***。放療除用于惡性腫瘤外,還用于治療一些良性腫瘤(如垂體腫瘤)及多種良性疾病。國內外文獻報道,所有惡性腫瘤患者的70%左右,在病程的不同時期都需要作放射治療。有些腫瘤單純放療就能治愈,如I期鼻咽癌單純放療的5年生存率達到95%左右;局部晚期鼻咽癌選擇以放療為主的同步放化療,5年生存率也能提高到60%-70%。早期聲門型喉癌、口腔癌、宮頸癌也可首選放療。患者接受放療
化療是應用化學藥物來治療惡性腫瘤,常用化療藥物包括干擾核酸生物合成的藥物(甲氨蝶呤、氟尿嘧啶等)、直接影響DNA結構和功能的藥物(環磷酰胺、順鉑、博來霉素、伊立替康、依托泊苷等)、干擾轉錄過程和阻止RNA合成的藥物(更生霉素、表柔比星、多柔比星等)、抑制蛋白質合成與功能的藥物(長春新堿、紫杉醇等)、調節體內激素平衡的藥物(雌激素類、雄激素類、孕激素類、甲狀腺素等)。常用給藥途徑可分為靜脈給藥、口服給藥和局部給藥等方式。局部給藥包括腔內化療、鞘內化療和動脈內化療。靜脈給化療藥物
放療和化療治療范圍不一致。放療同外科手術一樣都是局部治療,其目標是努力提高放射治療的治療增益比,即最大限度地將劑量集中到病灶(靶區)內,殺滅腫瘤細胞,而使周圍正常組織和器官少受或免受不必要的照射。放療醫師根據CT或MR等影像學及其他臨床檢查確定腫瘤大小及其侵犯部位,結合該腫瘤的生物學特征及擴散規律來決定放射范圍。放射治療流程
化療是全身性治療手段,它除了能控制局部腫瘤發展之外,更多著重于抑制腫瘤發展和擴散。對于非實體腫瘤如惡性淋巴瘤、白血病,放射與手術皆不能治愈,藥物化學治療是最重要的治療手段。化療可能治愈的腫瘤類型
放療和化療的毒副反應不一樣。放療所引起的毒性和不良反應包括全身反應和局部的放射性損傷。全身反應有在放療期間所表現出的乏力、食欲差、骨髓抑制和放療后長期生存病人中發生的輻射誘發第二原發性腫瘤。局部放射損傷與放療區域有關,比如頭頸部放療出現口干、咽痛、口腔潰瘍、味覺改變、放射性皮炎、局部皮膚色素沉著等;胸部放療可能會出現放射性肺損傷、放射性食管炎等。隨著放療技術的改進,嚴重的張口困難、放射性腦病等較少發生。放療致口腔潰瘍
化療以全身反應為主,包括①消化系統毒性(惡心、嘔吐、口腔黏膜炎、腹瀉)、②骨髓抑制(白細胞、血小板及紅細胞數量減少)、③肺毒性(間質性肺病和肺纖維化)、④心臟毒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缺血、心律失常和心包炎等)、⑤神經毒性(偏癱、失語、感覺和運動神經損傷)、⑥皮膚毒性(手足綜合征、放射回憶反應、痤瘡樣皮疹、色素沉著、甲溝炎和指甲改變等)、⑦腎和膀胱毒性(急性腎衰竭、出血性膀胱炎)、⑧肝毒性(急性或慢性肝損傷)、⑨其他(過敏反應、血栓性靜脈炎)。目前常見不良反應主要是惡心、嘔吐、腹瀉等胃腸道反應及白細胞、血小板下降等骨髓抑制反應。只要預處理得當,嚴重的肝腎功能損傷、心功能損傷及劇烈嘔吐反應等在臨床上較少見。化療藥物的常見不良反應
雖然放療與化療有很多不同點,但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可聯合應用治療腫瘤。同期使用:臨床研究結果表明,放療和化療同期使用殺滅腫瘤的效應最強,但對正常組織的損害也最大,常常導致療程中斷或放療劑量或化療劑量減低。臨床多以單一藥物使用,不少腫瘤因此進一步提高了療效,如:鼻咽癌為主的頭頸部腫瘤、肺癌、大腸癌、宮頸癌等。序貫使用:即先用一種治療***,待治療結束后再用第二種治療***。這種聯合***避開了兩種治療***同步應用時不良反應的疊加,毒副作用較小,但推遲了第二種***的治療時間,導致腫瘤細胞的加速再增殖,治療強度小,腫瘤殺滅效應低。交替使用:將根治性放療療程分成數段,在每段期間和(或)放療前穿插應用化療,此稱放化交替治療。通常該治療***較放療化療同步應用降低了治療不良反應。希望我的回答讓大家更多地了解放療和化療,如果有疑問可在下方留言。碼字不易,喜歡的話麻煩點個贊、加個關注唄,轉發給身邊的朋友了解一下,謝謝。歡迎關注我@腫瘤醫生橙橙媽,為您分享更多醫學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