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領導酒駕肇事讓下屬“頂包”騙保
公司經理及副經理雙雙獲刑并被雙開
酒駕肇事后本想“頂包”騙保,沒想到卻是領導和下屬雙雙獲刑。日前,漢中市漢臺區法院對這起保險詐騙案進行了宣判。
今年53歲的方某強原是漢中市南鄭區鹽業公司經理,而47歲的朱某安是他的下屬,也是該公司副經理。去年6月14日晚10時許,方某強飲酒后駕車行駛至南鄭區草堰村附近一轉盤時,不慎將車輛撞向路邊綠化帶,造成車輛右前部嚴重受損。
事故發生后,方某強因害怕酒駕被保險公司拒賠,便給下屬朱某安打***,讓他前來幫助處理交通事故。在朱某安趕來的途中,方某強給朱某安打***說,他是領導,晚上出了交通事故影響不好,讓朱某安謊稱自己是肇事司機,在行車過程中為躲避野狗而撞上路邊綠化帶造成單方交通事故向保險公司報案。隨后,保險公司按程序對方某強的車輛進行了定損理賠,并于2017年6月30日向方某強支付了保險理賠金69845元。
在法庭上,方某強供述,當天他叫了代駕,但因為對方要100元代駕費,他覺得費用高就讓代駕走了。沒想到在開車行駛到事發路段時,因打***造成方向打偏而撞在了綠化帶里。而朱某安供述,他趕到現場發現車輛安全氣囊彈開,車輛右前部受損嚴重,右前輪內陷,根本無法行駛。考慮到方某強是他多年的領導,便按照方某強教他的話向保險公司報了案。
“去年6月30日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理賠金,到7月17日就發現了問題并向***漢臺分局經偵大隊報了警。”12月13日,漢中市漢臺區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說。
根據判決書顯示,賠付后保險公司理賠中心稽查部門發現該車為單方肇事,未報交警部門進行勘察,且車輛駕駛員并非車主本人,核查為可疑肇事,因此才到***機關報案。
“第一天警方傳喚的時候,方某強還不承認,但第二天就主動投案自首了并交代了整個案件事實。”該法官說,同時,方某強還主動將69845元保險理賠金進行了退賠。
法院審理認為,案發后方某強自愿認罪并退賠了全部保險金,可酌情從輕處罰;朱某安雖沒有非法占有保險金的故意,但其冒充駕駛員向保險公司報案等行為為方某強獲得保險金起到了一定作用,二人行為構成了共同犯罪。
近日,漢中市漢臺區法院對這起保險詐騙案件進行了宣判:判決方某強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朱某安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宣告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此后,二人又上訴至漢中中院,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悉,方某強和朱某安二人人事關系原在南鄭區鹽務管理局,為參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因被判刑,目前兩人均已被雙開。
來源:西安晚報(記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