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對餐飲等行業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做出明確規定。圖/應急管理部網站截圖
據極目新聞報道,近日,遼寧錦州一段“小餐館拒絕安裝燃氣報警器被拆走燃氣表”的視頻引發關注。1月14日,錦州市多名餐飲店老板反映,并質疑錦州中燃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在要求餐飲企業安裝燃氣報警裝置時設備和安裝費用均較高。燃氣公司則回應稱,規定必須裝,收費標準因店而異。
據當地餐飲店老板介紹,安裝一套燃氣報警器設備需要5100元,其中器材費用3800元,安裝費用1300元。而且,每家餐飲店都必須安裝,但價格有高有低,并不統一,工作人員也沒有告知具體收費標準。相比之下,居民家新開戶安裝的燃氣報警裝置收費是300元。
對比可見,當地對餐飲店的收費明顯過高,遠遠超過對居民收費,報警器設備和安裝費都高出了10倍之多,遠超合理價位區間。而且,居民可以自購燃氣報警設備,只需支付140元安裝費即可,而市場上和網上商店銷售的燃氣報警裝置,價格為60多元到100多元不等。
另據媒體報道,遼寧省多地均在推廣和安裝燃氣報警裝置,其中沈陽對居民用戶實行免費安裝燃氣報警裝置的政策。為何有的地方收高價,有的地方免費安裝,確實值得深思。
近年來,我國多地發生燃氣爆炸傷亡事故,安裝燃氣報警設備,可以及時預警燃氣泄漏,起到預防安全事故的作用。《安全生產法》也規定,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為安全考慮,餐館理應依法安裝報警器。但是,強制商戶安裝高價報警器,拒不安裝則拆走燃氣表,燃氣公司方面的工作方式明顯欠妥,且涉嫌壟斷收費、收費標準不統一不透明等問題,也需有進一步回應。
網上有人分析,因家用報警器結構簡單、功能少,而商用燃氣報警器件配置更好,更加精準,功能也多,可以顯示燃氣泄漏的具體濃度數值,在報警時可以輸出信號切斷電磁閥,所以價格更高一些。
這就需要業內專家的判斷與釋疑。退一步說,即便果真如此,燃氣公司方面也應提前向商家公開解釋與說明,并公開相關收費標準和依據。如能盡到事先告知義務,自然也就無需事后倉促應對民眾質疑。
而這無疑也當引起地方的重視。為確保安全,做好防范措施是有必要的,但也要合理有度,應遵循商戶自愿、多元選擇、低費用原則,不能借機搞創收、謀暴利,更需在法律許可范圍內行事,切忌將商戶當成“唐僧肉”任意盤剝。
作者|江德斌(職員)
編輯|遲道華
校對|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