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貨拉拉女乘客墜車死亡事件”,9月10日上午在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法院開庭審理。紅星新聞獲悉,貨拉拉司機周某春因過失致人死亡,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長沙市岳麓區法院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今年2月6日21時許,湖南長沙的周某春通過貨拉拉平臺接單后,給23歲女孩車某某搬家途中,車某某墜車窗身亡。當天,當車輛行駛到長沙市林語路曲苑路口時,車某某提出車輛偏航問題并要求停車,周某春未予理睬。此后,車某某起身離開座椅并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周某春未采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沒有緊急停車,僅輕點剎車減速并打開車輛雙閃燈。車某某從車窗墜車受傷4天后,即2月10日,經搶救無效死亡。2月23日,***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司機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檢察機關批準逮捕。9月10日,車某某去世7個月后,此案在長沙市岳麓區法院開庭并作出如上判決。
周某春的妻子李女士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她對此判決暫不方便發表評論。李女士說:“你讓我說對判決滿意嘛,我做不到,但不滿意又改變不了什么。發生這事,我們本來就很冤。”
對于是否上訴,李女士表示,還需回家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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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拉拉女乘客墜車死亡案”今日開庭,貨拉拉司機妻子:這7個月每天都過得很艱難紅星新聞記者韋星
編輯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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