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他人貸款有風險嗎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用自己名義給別人貸款有什么風險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你沒有什么風險。但是,其實沒什么用的。你流水的賬單上的存折賬號和存折名字都是你的名字。別以為銀行是二百五,銀行會上央行征信的,按你的賬號和名字找,就找到你的資料,而不是你朋友的信息。結果,只是他有風險,如果銀行搞信貸的人閉著眼睛放他就沒事。如果信貸的人征信一看,就不會貸款給你朋友了。
擴展資料:
銀行流水是貸款時需要的材料,證明貸款人的每月進出賬,是一個相對重要的,所以是需要貸款人的,別人的拿去也沒有用處,打印銀行流水的***如下:
1、需要攜帶***、卡或存折到所屬銀行營業網點非現金業務窗口通過銀行工作人員打印(如果是做財力證明使用,必須加蓋銀行業務公章才有效);
2、攜帶銀行卡或存折到銀行營業網點自助查詢設備打印。自助查詢機----》插入卡或存折----》輸入密碼----》進入查詢明細頁面----》歷史明細----》輸入查詢打印所需日期----》查詢----》打印流水;
3、登錄個人網上銀行----》打開個人賬戶賬單----》選擇查詢賬單的周期----》導出賬單明細即可打印流水(前提條件:需要開通網銀功能);
4、下載工行手機APP客服端----》登錄手機銀行----》我的賬戶----》賬戶明細---》即可查看賬單流水,供查看,不可以打印(前提條件:需要開通手機電子銀行)。
1、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提出借款申請。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⑴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⑵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⑶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⑷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⑸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⑹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2、信用等級評估。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3、貸款調查。銀行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4、貸款審批。銀行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5、簽訂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貸款發放。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7、貸后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8、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
***是不能亂借的,更何況辦理了銀行卡和收貸款,
借***出了事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再一個是銀行規定銀行卡不能借給別人使用。你借給你朋友收貸款,萬一你朋友用你銀行卡收了贓款,***局第一個找的就是你。你是持卡人你要負責得,你朋友啥事都沒,說白了你就是被朋友當替罪羊了。
管好自己的***以及銀行卡,現在社會太多這樣的例子了,到頭來會有非常大的麻煩。
分以下情況;
(1)辦理儲蓄卡:儲蓄卡一般沒有什么大的壞處,只要不落入不法分子手里就沒事;但是依然不建議給別人。
(2)辦理信用卡:若未能及時還款,或者出現惡意欠款,或者其他情況,都會影響你本人在央行的人行征信報告;
如果個人的人行征信報告有不良記錄,那么以后再辦理信用卡,或者申請貸款(包括房貸,車貸和商貸),以及注冊公司等等都會出現問題被銀行駁回申請.
***是每個公民法定的***明,別人借用你的***向銀行借款是合法的合同行為,合同的當事人是“你”和銀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銀行只將你作為還款人,因此建議勿將***借給他人貸款,以免惹上官司,損害自己的利益。如***被他人盜用,應及時報警。
通常,***被他人用作貸款后,個人需要承擔的后果有:
1、貸款沒有出現糾紛:通常在***主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他人用自己的***去貸款,貸款到期后,銀行會找上門來,要求當事人償還貸款金額;
2、發生債務糾紛,吃官司:若是***主人發現自己并沒有貸款,而是“被貸款”的時候,就會出現債務糾紛,而銀行一旦起訴,會將***持有人作為被告,因此如發現個人“被貸款”時,應第一時間選擇報警;
3、承擔還款義務,然后追償:如逾期未及時還貸,銀行將直接起訴***主人,通常,由于缺乏有力的證據,***主人往往是敗訴。敗訴后,***主人必須先行承擔還債義務,若是未及時歸還,銀行還會追償債務。
4、將產生信用污點:如實際借款人未按時還款,所產生的信用污點將記錄***持有人名下。
1、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2、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名擔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4、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后,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所以在成為別人的擔保人之前,要注意下面幾點: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
2.在訂立保證合同時,要注意爭取做一般保證人,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要注意運用反擔保。反擔保又叫求償擔保,即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可要求債務人對擔保人作出清償。實踐證明,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