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晚,恒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恒寶股份,代碼:002104)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02022006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恒寶股份***入口)
曾代理投資者起訴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恒寶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立案,投資者索賠將啟動。
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
“目前我們正在辦理投資者索賠預***。”厲健律師認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2年9月2日前買入恒寶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9月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預***。
索賠預***條件僅供參考,根據證監會調查、法院訴訟進展適時調整,最終索賠條件、賠付標準等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聯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起訴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