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偷渡緬甸拘留多久通知家屬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來為大家分享一下關于偷渡緬甸拘留多長時間的相關知識,文章篇幅可能較長,還望大家耐心閱讀,希望本篇文章對各位有所幫助!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最長37天,第37天必須釋放或者采取強制措施。***機關負責偵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天,***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經批準可以延長,***機關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偷渡緬甸被逮住一般是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是偷渡情節嚴重成立犯罪的,會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如果是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偷渡出境,是違法行為,可能會處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如果行為人偷渡出鏡次數達三次及以上的,則構成偷越國(邊)境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根據刑法規定,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偷偷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偷渡緬甸被逮住了,要拘留一個月左右
拘留了會通知你當地的***,這個你可以放心。除非你是犯了大案,需要保密拘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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