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2020取消航空燃油附加費,以及2019年飛機燃油附加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沒有。
2015年2月5日起,國內各家航空公司將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費,旅客只需支付機票費用與50元民航發展基金即可出行。
2015年2月1日生效的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為每噸3782元,低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于建立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每噸4140元的基準油價。業內普遍認為,國內航油綜合采購成本下降,是此次燃油附加費取消的關鍵原因,不過今后如果油價上漲,將適時重新收取該項費用。
擴展資料:
國內復征:
2018年6月4日,國航和昆明航空發布公告稱,自2018年6月5日(含)起,開始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
復征上調
受燃油價格上漲的影響,自2018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再度上漲,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費。
參考資料:燃油附加費停止收取-百度百科
法律分析:2022年2月5日起,國內各航空公司將恢復國內航線的燃油附加費。此次燃油附加費恢復征收涉及國內所有航線,收取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此前,2021年11月5日,國內航空公司開始恢復征收燃油附加費;由于航油價格波動,2022年1月5日起暫停征收;此次暫停征收一個月后,再次恢復征收。2022年3月5日開始,國內部分航空公司將調整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此次調整后征收的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標準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4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2020飛機燃油費還要,航空燃油附加費,是航運公司和班輪公會收取的反映燃料價格變化的附加費,該費用以每運輸噸多少金額或者以運費的百分比來表示。
凡是從中國境內機場乘機旅行的旅客,均需繳納機場建設費包括持免票、折扣票(如ID、AD票)和乘坐商業包機的旅客。
但對下列人員除外:
1、乘坐國際及香港、澳門地區航班出境的持外交護照的旅客。
2、年齡在12周歲(不含)以下的兒童。
好了,文章到此結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