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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光是繳稅的問題,按2010年43號公告規定,從非港澳臺境外只能郵寄價值1000元人民幣以內的物品,超過限額需要按貨物辦理通關手續,即需要提供合同、發票、運單、通關單,并按照稅則規定征收關稅和增值稅,如果無法提供相應手續和證明,予以退運。
除非你只有一件衣服,這樣可以按物品辦理通關,只需繳納20%的行郵稅,就是800元。再說明一點,海關認定的完稅價格是根據2007年25號公告的規定,你看看適用多少錢,你要是不提供發票,還能少交點稅。
親,根據你是描述應該是被稅了,就是海關認為貨值超過了免申報范圍,必須依法向海關申報,繳納相應的關稅和增值稅才可以,具體處理流程如下:
1、收到扣貨/報關通知
2、委托***報關公司代為報關
3、提供整套資料(裝箱單、發票、合同等),如果沒有可以采用買單報關形式
4、海關申報、出稅單
5、繳納稅金、海關放行,通知快遞公司安排送貨即可。
1、一般被海關處扣了,說明商品已經超過了個人免稅的1000元RMB的金額,需要到海關的相關工作處交了關稅后才可以放行。
2、但是如果是一些違禁物品或者違法物品,那么就拿不回來了,違禁物品可以退回,違法物品就會直接被莫收了,有些還要追究責任。
擴展資料:
隨著國際快遞的暴增,越來越多的國際快遞和商旅人士攜帶的商品被海關扣留。海關扣留后,海關會指出三種解決辦法:
1、?申請退運,國際快遞退回收貨人處;
2、海關當局當場銷毀;
3、找貿易公司提供進口權,報關行報關,繳稅查驗放行后,快遞正常派送。
快遞公司關于國際快遞的規定:
1、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2、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3、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4、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如果貨物價值超出快遞公司規定額,海關審核認定行李超出個人需求,會扣留。現在就只能選擇退運或者一般貿易的方式報關繳稅,才能放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
沒有票海關會給你安最高的價格算的,老老實實繳稅吧,為什么你們都喜歡海淘呢,直接在香港買不好么,香港的東西都沒有稅的,國外進口的東西都可以買到啊,讓人代了直接拿回內地寄就可以啦,就不會出現你這樣的情況。希望可以幫到你。
《海關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個人攜帶、郵寄超過合理數量的自用物品進出境,未依法向海關申報的,責令補繳關稅,可以處以罰款。
《海關法》第六條規定,在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以外,海關在調查走私案件時,對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和除公民住處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貨物、物品嫌疑的場所,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可以進行檢查,有關當事人應當到場;當事人未到場的,在有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可以徑行檢查;對其中有證據證明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關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為:(一)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二)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繳納應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自將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及其他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的;(三)有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的其他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專門或者多次用于掩護走私的貨物、物品,專門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運輸工具,予以沒收,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特制設備,責令拆毀或者沒收。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被海關查扣的貨物屬于個人郵寄的超過合理數量的自用物品進出境,可以依法補繳關稅,補繳關稅及繳納罰款(如果海關作出罰款決定)后,可以正常通關。
如果屬于其他走私貨物,則海關有權予以沒收走私貨款、物品及違法索敵,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海外個人郵寄物品進境規則一般依據兩個文件,一個是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另外一個是海關總署2012年第15號(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
海關規定原文是:“個人郵寄物品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超過50元的一律按商品價值全額征稅。”
打個比方,比如奶粉,完稅價格200元/kg,稅率10%,稅額即為200×10%=20元,如果一次購買不超過2.5Kg的話,按完稅價格算,稅額不足50元,免征。
擴展資料:
①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規定,進出口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的;
②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規定,進出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或屬于自動進出口許可管理的貨物,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向海關申報時不能提交許可證件的;
③進出口貨物的品名、稅則號列、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運抵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應當申報的項目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
④擅自處置監管貨物,違規存放監管貨物,監管貨物短少、滅失,未按規定辦理保稅手續,單耗申報不實的,過境、轉運、通運貨物違規,暫時進出口貨物違規以及其他貨物違規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海關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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