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紋身的由來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黎族紋身的由來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紋身歷史起源
一、國外
紋身族是指迷戀從圖騰崇拜經由刑罰刺字等過程發展流
傳下來的紋身,把紋身作為一種藝術,紋身作為人類輝煌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延續至今已有二千多年。
早在原始人類時期,那時的古人就會用白泥或燃料在身上、臉上畫出紋絡。其作用一是美化自己,二是嚇唬敵人。紋身又是原始社會崇敬圖騰和裝飾藝術的反映。如今世界各地都還有各種紋身風俗。
大約葬于西元前2000年的埃及木乃伊身上就曾發現紋身。有關色雷斯人、希臘人、高盧人、古日耳曼人和古不列顛人的記載都提到紋身。古羅馬罪犯和奴隸要紋身。
公元1世紀基督教興起後歐洲各地禁止紋身,但在中東和其他地方仍保留此風。歐洲人在探險時代與美洲的印第安人及玻里尼西亞人接觸時,再次在這些民族中間發現紋身。受玻里尼西亞人影響,為歐美海員身上刺花的紋身館出現在全世界許多口岸城市。
16至17世紀,西方水手把新西蘭的彩色紋身文化帶到了歐洲。第一個把紋身于一六九一年帶回歐洲的航海者,被稱為“紋身王子”,他身上共有三百三十八個紋身圖案。
1891年第一臺電動紋身機在美國取得專利權
。美國成了紋身新圖案的產地。特別是美國紋身圖紙傳播各地之後,表現航海生活、軍事內容、愛國思想、浪漫情調和宗教熱情的主題,在全世界都趨於標準化。
19世紀美國罪犯獲釋時要紋身,英國逃兵要紋身。後來西伯利亞的監獄和納粹集中營的在押人員身上也刺上標記。19世紀晚期英國上層社會男女曾流行紋身。
第一次世界大戰后,紋身者大都是女人,原因是為了紀念在戰爭中失去的愛人,它們一般紋上小鳥、蝴蝶、紅玫瑰、或是愛人的名字。
20世紀街幫或摩托車幫的成員常以紋身圖案來作為標記。20世紀早期具有民族特色的風格已漸趨消失。紋身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已將滅或絕跡,只有特殊醫學用途或歐美、日本紋身類型例外,這些是1990年代重新引起興趣的主題。
非洲尼日利亞人喜在面部紋刺所屬部族的標志,有的額頭上刻著劍簇,有的雙額劃有橫向的刀痕,有的臉腮上刺鏤著蝎子,有的紋飾公雞。
蘇丹南部羅圖佳族最初以“青龍”、“白虎”、“雄師”、“兀鷹”等動物圖案作為各部族的圖騰標記,紋在面部、手臂和身上。后來對圖騰的崇拜逐漸消失,但紋面紋身仍作為美的裝飾。
澳大利亞蒂維族人***衣褲,僅用布帶或紗網遮蓋下身。他們喜歡在***部分繪上各種彩色花紋。
世界上最矮小的俾格米人,婦女以紋面為美麗標志,而且在嘴唇上穿孔插上一束向外突出的蘆草,頸項處掛一串串五顏六色的珠子。
緬甸巴庫圖族男子在腹部刺各種色彩的花紋,以為裝飾。
新西蘭毛利人紋身時用彎針將皮膚挑起,以刀片削去挑起的皮膚頂端成為點兒;全部紋好后還要涂色,傷痕脫落,花紋定型。
南美亞馬遜河域克波族人喜愛裸體紋身,并在嘴唇和耳朵上穿孔,掛上珠子,裝飾成嘴環。嘴環的長度還標志著社會地位的高低。
中國古代江南吳越一帶有紋身的習俗,雕鏤皮膚作為紋身,后來又仲雍(周太王次子)的小孫女以刺繡服裝取代紋身。
古埃及人發明了紋身,紋身被定義為社會等級和部落聯盟的詮釋。估計約一萬四千年以前的石器時代,埃及金字塔內存放超過四千年的木乃伊,男女貴族身上各刻有明顯的紋身杰作。
日本的紋身最早多紋刺在臉部,二千五百年前,移居的夏威夷人帶著紋身到日本,使紋身在日本發展成為高度的藝術。大約在公元前300年前,神話中的英雄和武士常在身上紋鯉魚、龍和老虎等圖案,這些圖案經常周圍經常是有規則的的波浪(也就是板霧)、條紋和花(包括:櫻花、菊花和牡丹花),并且多為浮世繪風格。
二、中國
紋身在中國,起碼可以上溯三千五百年,被用與刑法上,稱為“墨刑”。
紋身的前身是刺青,是在紋身機還未出現時,用針沾墨水在身上一針一針把圖案刺上去,圖案多以社會風氣較重的兵將、龍虎為主,很多人是在監獄里面做的,因為刺青只有黑色,不是專門的紋身顏料,時間長了顏色會發藍發青,所以又叫刺青。
先秦時代以來黥刑就是在犯人臉上刺字作警示。在古代典籍中,曾出現紋身、鏤身、扎青、點青、雕青等故事,如岳母刺字。
《水滸傳》中,至少就有三個身滿刺青的重要角色: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與浪子燕青。
古埃及更利用刺青來畫分社會地位,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婦女流行在唇部文上紅色,類似現代的文唇、文眉等永久性彩妝的美容方式。
于是刺青開始慢慢脫離由部份的刑罰讓人對刺青產生負面的印象,演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在許多文化中,刺青是一種傳統,也是社會階級與地位的象征。
而文身是在刺青基礎上發展而來,采取電動紋身機,專門的色料,顏色豐富,圖案也比較多。隨著社會的發展紋身已經成為一個多學科的綜合藝術形式。
你好。刺青或紋身在社會上的意義被曲解,最早要追溯至夏朝,當時***歧視邊疆的蠻夷,而蠻夷素有紋身風俗,從此紋身被認為是不入流的象徵,歷史名著「水滸傳」的108條好漢,各個雖然身懷絕技,但也被官府所不容,同樣在於他們都有刺青和紋身,這樣的觀念直到現代才獲得***。
真正紋身的起源,在以前,紋身是被叫做「刺青」,民族在進化過程中,用刺青來區分敵我,等到有衣服穿生,就用衣帽取代了刺青,刺青功能雖改變,但仍繼續遺留在人類社會中,在中國春秋戰國與秦、漢交替之際,有所謂的「鯨刑」,有的是刺在面上做為懲罰犯罪者的記號,歐美國家則把刺青當成「人皮藝術」看待,其實女性的紋眉、紋眼線都是刺青一種呢。不過,可能由于早年黑道電影大行其道,片中有紋身的都非善類,致令普遍人都將紋身等同「壞人」,卷標了身上有紋身的人,而時至今日,不少明星都愛紋身,加上紋身圖案不再只有大龍、大鳳等,又令大眾開始慢慢接受,更成為一種潮流時尚。刺青就是紋身,這東西每個國家每個民族都有,沒有嚴格的起源于哪。
其實就跟圖騰一樣,在先民時代,人們的力量還很薄弱,很容易會對大自然產生畏懼之情,也相信如果虔誠信仰一樣事物,就會獲得該事物的力量,所以就有人在身上紋上某種動物的形態,以作信仰汲取力量。
文身一詞來源于太平洋中塔希提島的土語“talu”,英文名稱“tattoo”即由talu演化而來。
文身現象源遠流長,其產生、演變和發展經歷了漫長的歷程。考古學、人類學、民俗學的大量研究報告和文物、文獻記載也表明:文身這種身體裝飾行為由來已久。
據考古學家發現,早在公元前二千余年古埃及發現的木乃伊上就有文身現象,腹部刺著平行的線條。這種文身的干尸,在西伯利亞的古墓中也有發現,時間斷定為公元前300年。“魏倫道夫的維納斯”是歐洲舊石器時代的一件在理石雕像,她身上出現的紅色圖案的痕跡,為繪身的遺像。被稱為西方史學之父的古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左其手記中寫道,“沒有文身的人就不是好的出身”。②希羅多德約生活于公元前484—前425年左右,可知在兩千多年前的古希臘也盛行文身,并且成為上層社會出身的象征。公元前54年愷撒大帝遠征英倫三島時,也記述了當地土人實行文身的事實。實際上,現代文身是以詹姆斯·庫克的發現,并以近現代仍然保存于澳大利亞土著、波利尼西亞、密克羅尼亞、拉美、非洲及東南亞的落后氏族、氏族部落為參照體,從而引起了許多人對文身的狂熱,并引發了現代文身藝術化的革命。
文身在我國也是古來已有的文化現象,據歷史文獻記載的關于文身的稱謂就有多種:黥、刺、雕、鏤、繡、扎、刻等,與之相關的詞語更是豐富多彩:刺墨、雕青、雕題、刺青、刺面、刺額、黥刺、黥面、鏤身、鏤肩、繡面、繡腳、刻劃、點青等。我國近現代仍施行文身的民族,對文身習俗也有專門的稱謂。如傣族稱文身為“曼克(mank)”;彝族則把文身叫“馬扎”,施墨稱為“馬扎拖”;海南黎族用漢語把文身叫做“拍面”、“畫面”、“繡面”;但黎語則叫文身為“模歐(mu-ou)”、“打登(tatan)”等。
據考古學家劉敦愿的考證,中國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已經有了文身現象。③在馬家窯文化遺址出土的人頭彩陶瓶上,人的面部、頸部、肩部都繪有鳥獸花紋圖案。這些即是當時人們文面和方向的反映。在殷商墓葬和甲骨文中,文身的遺跡就更多了。關于文身的明確的文字記載始于周代。《左傳·哀公七年》載:“太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發文身,裸以為飾。”太伯、仲雍投奔于吳,斷發文身乃是入鄉隨俗。從史料記載來看,中國各民族的文身習俗十分普遍,如古代越人、百越、匈奴、羌族、藏族等。《禮記·王制篇》說:“東方四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矣。”《戰國策·趙策》云:“黑齒雕題,鯷冠秫縫,大吳之國也。”是指吳國的文身。《墨子·公孟篇》:“越王勾踐,剪發文身。”《莊子·逍遙游》:“越人斷發文身。”則指越國的文身。另外《史記》、《漢書》、《隋書》、《新唐子》、《酉陽雜》、《永北府志》、《臺灣府志》等④,對文身的記載,可謂史不絕書。
文身不僅歷史悠久,而且在世界各地普遍地存在。從寒冷的北極(新西蘭的毛利人)到南半球(西薩摩亞的薩摩亞人);從非洲(蘇丹的賈阿林亞人,夏伊基亞人,利比里亞的土著人,坦桑尼亞的瑪孔德人)到美洲(查科地區的印第安人);從亞洲(菲律賓的尼格利陀人,印度尼西亞的達雅克族人)到大洋洲(馬紹爾群島上的土著人);從平原、山地到海洋、島嶼;從白種人、黑種人到黃種人、紅種人,都把文身作為生存的一種手段,不斷傳承,不斷完美。所以,與其說它是一種文化,毋寧說它是一種藝術,一種在身體上雕刻的藝術。
關于文身的源起,至今學術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可以說每個民族遠古文身產生的原因是各不相同的,在同一個民族內,各個部落也不盡相同。綜觀世界上一些民族文身習俗產生的歷史條件和淵源,概括而言,目前大體上有如下原因:
1、圖騰說。文身作為具有文化功能的標志符號而存在,最初是表示民族圖騰標記。在早期,人們認為自己起源于某種動物、植物或其他物體。他們相信與自己相伴相隨的某種動物、植物或其他物體具有特殊的親緣關系,把它們視為祖先、新族或保護神。他們往往把自己崇拜的圖騰形象繪刺在自己身體上,作為永久性標志。民族與民族間崇拜的圖騰,從外民族看來,他們往往是同一的,久而久之;圖騰崇拜就成為民族的標志。澳大利亞南部伯尼凱亞部落袋鼠民族的人,以袋鼠為自己的圖騰,后來也就成為了該民族的標志。
2、宗教信仰說。由于原始社會生產力低下,科學知識貧乏,當人們面對變幻莫測的大千世界和諸多自然現象時,如日月星辰,電閃雷鳴等,他們感到自然界是神秘而可怖的。再由于他們不能正確認識自己的身體構造和生理現象,不能解釋夢和死亡,所以他們相信靈魂,“這樣也就產生了靈魂不死的觀念”⑤。原始人用萬物有靈的觀念去解釋一切自然現象,這也是文身起源的思想基礎。他們想通過文身祈求神靈保佑,求得吉祥平安;或者說想通過文身避免妖魔鬼怪的危害。這種觀念在非洲蘇丹土著民族中較普遍。
3、成人禮說。文化人類學家從未否認過文身與成人禮相關,事實上,許多民族和部落,成人禮也就是文身禮,即當青少年達到一定的年齡,都要隆重舉行“成年禮”儀式,在身上繪刺花紋圖案作為進入成年階段的標記。在波利尼西亞,青年男女若未文身則不算成人,也不能結婚。文身作為成人禮在非洲和澳大利亞同樣流行。
4、性吸引說。持這種觀點的研究者是基于成人禮說的。而且舉行了成人禮就證明他們已經成熟,可以選擇、成熟的異性,以保證隨之而來的婚姻——性關系。有研究者認為文身最初是人類為了贏得異性的喜愛所作的美化裝飾。因為文身能讓身體更性感,更能引起異性的回應。
5、美飾說。文身被一些民族視為人體的一種美麗裝飾,是人體的一種特殊的藝術形式,它具體地表達了一些民族的審美意識。格羅塞說:“原始民族的畫身,主要目的是為美觀”①。
6、戰爭標識說。原始民族時期,狩獵和戰爭是最主要的活動。為了便于在混戰中識別本部落的人,于是各部落都有自己永久性的標記——文身。同時也作為勇敢的象征。如波利尼西亞人就有為了讓滿身都有文身而不但建立功勛的制度。
7、身份等級說。進入階級社會以后,文身被用來標示尊貴、等級地位。在馬克薩斯群島,只有貴族可以從頭面到手指、腳趾,包括全身都刺上花紋。在臺灣高山族的各族系間,對平民和貴族在文身上的權利有很詳細的規定,如年齡、圖式、部位、顏色等。
8、功用說。在早期,文身的產生有其強烈的功用目的。如翁格人是了防止蚊蟲叮咬等實用目的而進行繪身的。后來的求福避禍、圖騰崇拜也由此說發展而來。
另外,還有研究者持巫術說、祖先認同說、摹仿說等。毫無疑問,對文身源起的這些闡釋都能說明某一方面的問題,但文身是一個復雜的文化藝術現象,經歷了人類漫長的歷史,簡單地用某一種說法是不可能全面闡釋其源起的。
根據文身現象產生的歷史背景、條件以及當下的實際情形,筆者認為文身現象產生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它滿足了人類生命追求的某方面的需要。封孝倫先生認為,“人的生命是肉體的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會生命的統一體”⑥。因而文身現象產生主要在于三個方面:一是滿足生物生命的需要,在落后的原始社會,經濟條件低下,想借助文身維持生命的生存(包括自己的生存和種的繁衍)。如功用說和性吸引說。二是滿足精神生命的需要,由于那時科學知識貧乏,人們對許多自然現象(如電閃雷鳴等)和自己的身體構造等缺乏認識,因而無法解釋那些神秘的自然現象、夢和死亡,轉而相信靈魂、鬼神,并用萬物有靈來解釋一切。如圖騰說,宗教信仰說,巫術說等便成為文身源起的說法。三是滿足社會生命的需要,原始部落以狩獵和戰爭為主要活動,常常為爭奪領地、食物、配偶等而站,在同一部落也要劃分等級,這樣文身便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成人禮說,戰爭標識說,身份等級說等。
文身伴隨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的歷史。無論文身者出于什么樣的動機選擇以身體為載體;無論把文身看成原始的神秘,還是看成當今“另類”的時尚,我們不可否認,對這一古老藝術的繼承和發展,隱藏在它背后的是人類對生命(身體)奇跡的禮贊和對大自然的崇拜。
刺青的最早由來已不太可考,不過它是「圖騰」藝術延伸,卻無從置喙。「圖騰」二字,從北美奧日貝人(Ojibways)的土語轉化而來,原意為「種族」、「家庭」,代表一種特殊的社會體制,用以區分階級或民族。
圖騰是人類崇拜某種動物,或震懾於宗教信仰、自然現象,而發明的代表性圖案,如同中國人習慣自稱「龍的傳人」,龍因此成為中國的象徵圖騰,在當時,具有濃厚的寓意。
而后,將圖騰刻畫於身體皮膚之上,則成「刺青」,起初只是將顏料涂於皮膚,再來因為永久性的考量,而發展出切痕技術,最后又要兼顧美學與立體表現,成為今日栩栩如生的刺青。
古埃及人發明了紋身,紋身被定義為社會等級和部落聯盟的詮釋。估計約一萬四千年以前的石器時代,埃及金字塔內存放超過四千年的木乃伊,男女貴族身上各刻有明顯的紋身杰作。紋身在中國,起碼可以上溯三千五百年,被用與刑法上,稱為“黥”,又稱“墨型”。二千五百年前,移居的夏威夷人帶著紋身從中國到日本,使紋身在日本發展成為高度的藝術。第一個把紋身于一六九一年帶回歐洲的航海者,被稱為“紋身王子”,他身上共有三百三十八個紋身圖案。發現彩色紋身是在新西蘭的毛利人部落,公元十六,十七世紀西方水手把新西蘭的彩色紋身文化帶到了歐洲。紋身如何傳入美國,至今還沒人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戰后,紋身者大都是女人,原因是為了紀念在戰爭中失去的愛人,它們一般紋上小鳥、蝴蝶、紅玫瑰、或是愛人的名字。紋身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的,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錘敲擊入膚。第二種是用數根針綁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點刺入膚。第三種是用電機帶動針刺入皮膚,此種***是當今紋身師常用的***。現代人對紋身的理解又是包羅萬象,極具個性化的。這種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圖案將伴隨著人的一生。這種身體語言的紀念性,激勵性,解脫性,每個人的理解又不盡相同。
紋身沒有直接證據表面起源于中國,但是3500多前就已經有了,至于何時開始刺花,應該是原始社會時代,人類就開始使用紋格花形了。
古人紋身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懲罰,因為古代有一些罪犯犯了一些罪行,他們就會被紋上一些刺青作為懲罰,還有一些人是自愿紋身的,紋的都是一些自己的信仰圖騰,這也是比較常見的。
石器時代的人們可能是用天然染料涂抹在身上。自18世紀70年代,馬戲團是美國和歐洲的紋身中心。早期的紋身人士,例如英國人約翰·盧瑟福在19世紀20年代開始四處尋回。
古代用墨汁紋身的。紋身又叫刺青,在先秦時期,作為刑法來懲罰犯人,刺青的材料是墨汁,待刺青完了之后,那些刺青逐漸變成了青色,后來人們稱之為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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