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今日煤新價格表,以及今天煤價格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保障煤礦、用戶及運輸企業的合法權益,協調煤炭購、運、銷三方的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務院《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條例》、《水運貨物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煤炭生產企業、鐵路交通企業、用煤企事業單位及煤炭經銷企業在煤炭訂貨會及其它場合簽訂的中長期和短期煤炭購運銷合同。
其它煤炭購運銷合同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三條 凡經鐵路、港口運輸的煤炭、簽訂煤炭購運銷合同;不經鐵路、港口運輸的煤炭,簽訂煤炭購銷合同。
煤炭購運銷合同,以礦務局(礦)為銷方;以鐵路局(分局)和港務局為運方;用煤企事業單位及煤炭經銷企業為購方。第四條 煤炭購運銷合同應在三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五條 煤炭購運銷合同應包括煤炭的數量(總數量和分月數量)、品種、質量、規格、價格、結算方式、交貨時間、地點、發貨人名稱、收貨人名稱、發送車站、到達車站、違約責任等內容。
水陸聯運的應明確換裝港口。第六條 煤炭購運銷合同以書面形式簽訂,三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合同即告成立。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第七條 煤炭運銷雙方按合同規定的分月煤炭數量提出和編制煤炭月度運輸計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需要增加或減少的,應征得對方的同意。第八條 煤炭月度運輸計劃確定后,運銷雙方必須根據確定的月度運輸計劃編制旬日歷裝車計劃,三旬的旬日歷裝車計劃之和不得小于月度運輸計劃。第九條 煤炭購運銷三方應當嚴格執行煤炭月度運輸計劃。銷方按運銷雙方確定的貨車在礦停留時間裝車,按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品種、規格向購方發運煤炭;運方按旬日歷裝車計劃確定的送車批次、時間、輛數向煤礦配送車體完整、技術狀態良好、清掃干凈的敞車,并按銷方根據合同規定提出的去向以及規定的運到期限,保質保量地運至到站,交給購方;對于運到的煤炭,購方應按規定的時間接卸。
水陸聯運的煤炭應簽訂銷方、鐵路、水運和購方四方合同,明確品種、數量、質量、送車批次、時間、車船銜接、鐵路和水運運費的結算辦法等。第十條 由于特殊原因,煤炭購運銷任何一方需要變更合同規定的月度數量、品種、到達站、收貨人時,必須提前45天商其他兩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辦理變更手續。
煤炭月度運輸計劃確定后,執行中的計劃變更,按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一條 煤炭購運銷一方解除合同,必須在煤炭月度運輸計劃編制前45天提出,經其他兩方同意并辦理解除手續后,合同方可解除。月度運輸計劃編制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解除合同。第十二條 煤礦和鐵路部門對煤車的交接,煤車運到站后收貨人對煤車的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第三章 價格及貨款結算第十三條 煤炭的價格由煤礦和用戶根據煤炭的品種、質量、規格、等級和市場行情協商確定。煤炭的運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煤炭貨款按交貨方式分為兩種:在產地交貨的,執行出廠價,用戶承擔運費;在銷地交貨的,執行到站價,煤礦承擔運費。第十五條 煤炭貨款和運費結算不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煤炭運費結算實行先交款后發運的辦法;煤炭貨款結算辦法由煤礦和用戶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可以用先發煤后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也可選用先付款后發煤的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匯兌、支票等任一種方式。第四章 違反合同的責任第十六條 銷方的違約責任:
1、銷方未按合同規定的分月煤炭數量提出煤炭月度運輸計劃,每少提一車向運方和購方各交納違約金500-1000元。
2、銷方不能按合同規定裝車發運,或者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去向請車和托運,比合同規定少完成一車向運方和購方各交納違約金500-1000元。
3、銷方所發煤炭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第十七條 運方的違約責任:
1、運方的編制月度運輸計劃時,對于銷方按合同規定的分月數量提出的煤炭月度運輸計劃削減,每削減一車向購銷兩方各交納違約金500-1000元。
2、運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旬日歷裝車批次、時間和輛數向銷方配送空車,或者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去向承運,每少完成一車向購銷兩方各交納違約金500-1000元。
3、運方向銷方配送的空車中如有車體破損、技術狀態不良、未清掃干凈的車輛,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應向銷方每車交納違約金500-1000元。
稀缺資源一直都是市場目光匯聚的焦點,今天我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煤炭開采行業的龍頭公司--冀中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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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公司角度來看
公司介紹:冀中能源的主營業務包括煤炭批發、自產水泥、無堿玻璃纖維及制品的銷售;二氯乙烷的批發、非金屬礦及制品、金屬及金屬礦批發;煤炭開采、水泥配料用砂巖露天開采等。
簡單介紹了冀中能源的公司情況后,我們來看下冀中能源的長處,我們投資性價比高不高?
亮點一:礦采得天獨厚,稀缺資源優勢
焦煤炭資源屬于我國稀少的資源,在冀中能源所處的華北地區所擁有的煤炭資源豐富、煤質優良,擁有比較充沛的主焦煤、1/3焦煤、肥煤、氣煤、動力煤等,煤種還是齊全的,品質也足夠優良。在這其中主焦煤、三分之一的焦煤都是國家保護性稀缺煤種。該公司生產的煉焦精煤具備有低灰、低硫、低磷、揮發分適中、粘結性強的特點,被譽為“工業精粉”。尤其是河北省內大部分的煤炭資源,都是煤質優良的煉焦用煤,具備的市場競爭力很強。
亮點二:技術優勢和人才管理
公司開采歷史悠久,蘊存了雄厚的煤炭開采技術和大規模的基礎管理人才儲備。在生產技術的研究方面:大采高綜采、薄煤層綜采技術、厚煤層一次采全高和放頂煤開采工藝居煤炭行業前列;煤巷錨桿支護成套技術、下組煤承壓水上開采技術和建下充填開采技術居煤炭行業領先地位。在人才管理方面:其成功建設了一支在煤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方面有著高業務水平、高素質和豐富經驗的團隊,讓公司改善經營及管理、拓寬業務范圍的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亮點三:運輸成本管理優勢
我國煤炭消費地區大多都集中在沿海等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煤炭價格中運費的比例是十分高的,煤炭的運輸距離和運輸的便利程度對煤炭生產企業在一定區域內的競爭能力有很重要的影響。冀中能源的煤炭資源主要分布在京津唐環渤海經濟圈腹地,這里有京九鐵路、京廣鐵路、京深高速和107國道等干線穿過,交通運輸條件十分好。除此以外,區域內焦化、鋼鐵、發電等與煤炭相關聯的下游產業發展得非常不錯,具有明顯的經濟區域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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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行業角度來看
在國家"碳中和"的發展趨勢下,實現能源轉型已經成為全球人民的共識了。能源是工業的糧食,是國民經濟的命脈,是國家實現現代化的主要支撐。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是安全、穩定、經濟的能源供應。煤炭作為傳統能源,為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煤炭粗放式開發和利用的總體局面,導致了生態環境問題,煤炭產業必須一定走轉化升級、綠色低碳的發展道路。
總的來說,我認為冀中能源作為煤炭開采行業的龍頭,在行業迎來變革之際,也有可能帶來飛速發展的可能。但文章有時更新較慢,有滯后性,如果想知道更多關于冀中能源未來行情的消息,不妨點擊此鏈接查看,有***優秀的投顧為你解答有關股票問題,看下冀中能源現在行情是否到買入或賣出的好時機:【免費】測一測冀中能源還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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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能夠大大提高我國煤炭經濟利潤。前幾年為何我國煤炭一直波動就是因為,一直依賴于出口,所以出口限制煤炭價格比較靈活,所以國內煤炭價格比較緊張,一旦進一步對外出口增加,那我國煤炭價格也會到回調趨勢。
中國已于近日開啟了對于一類港口的煤炭進口限制措施。這是中國首度對一類港口的進口煤進行限制。經濟觀察網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初,浙江、福建、廣東等地的先后暫停了二類港口的煤炭進口業務。口岸按***程度分為一類口岸和二類口岸。所謂一類口岸,即由國務院審批,允許中國籍和外國籍人員、貨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國(關、邊)境的海(河)、陸、空客貨口岸;所謂二類口岸,即由省級(地區)人民***批準,僅允許中國籍人員、貨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國(關、邊)境的海(河)、空客貨口岸,以及僅允許毗鄰國家雙邊人員、貨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國(關、邊)境的鐵路車站、界河港口和跨境公路通道,或是由國務院審批,允許中國籍人員、貨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國(關、邊)境的海(河)、陸、空客貨口岸。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礦區土地資源,治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和《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煤炭行業的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煤炭行業所屬的燃煤電廠、煤矸石電廠、煤氣站、鍋爐房以及與粉煤灰綜合利用有關的科研、設計、施工和生產單位。第三條 本細則所指粉煤灰是指礦區燃煤電廠、煤矸石電廠、煤氣站和各類鍋爐房排放的煙道灰、爐底渣和溢流渣。第四條 粉煤灰綜合利用是指采用成熟工藝、技術(包括新材料、新設備)對粉煤灰進行加工,將其用于生產建材(包括作水泥摻合料,砌筑水泥,爐渣磚和空心磚等)、回填地面(包括平低洼地、荒地、煤礦采空區、塌陷區等)、建筑工程(包括筑路、筑壩、橋梁、地下和水下工程等)、提取有益元素,制取化工產品及其他用途(改良土壤、制造復合肥等)。第五條 煤炭工業部負責全國煤炭行業粉煤灰綜合利用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政策引導、信息服務和監督檢查。地方各級煤炭工業管理部門負責在轄區內進行本細則的貫徹實施、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第六條 堅持以用為主的指導思想,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采用多種途徑利用粉煤灰。鼓勵開發粉煤灰利用新技術,不斷擴大利用面,提高利用量和利用率。第七條 粉煤灰綜合利用應作為發展煤炭企業多種經營的一項重要內容,應打破地區、部門、行業和所有制的限制,發展橫向聯合。排灰、用灰和運灰單位,應根據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則簽訂供、用、運灰合同。第二章 管理第八條 嚴禁向江、河、湖、海排放粉煤灰。第九條 新建、改擴建燃煤電廠、煤矸石電廠、煤氣站和鍋爐房(總容量10蒸噸/小時以上)的項目建議書應包括粉煤灰綜合利用的內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應有可行的粉煤灰綜合利用方案。違反上述規定的工程項目,有關主管部門不得批準立項。正在運行和即將投入運行的燃煤電廠、煤矸石廠、煤氣站和鍋爐房,應進一步改造、完善粉煤灰儲裝運系統和綜合利用設施。第十條 綜合利用項目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其投資應納入工程總概算。第十一條 排灰單位經過加工,并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成品粉煤灰、爐底渣可以收取費用,其價格根據加工成本和產品質量由供需雙方商定。第十二條 未經批準,煤礦企業不得新建、擴建實心粘土磚廠。已建的實心粘土磚廠,在不影響產品質量的原則下,應摻用一定量的粉煤灰。第十三條 凡具備粉煤灰(包括制品)綜合利用條件的礦區建筑和道路工程,其設計部門在選擇建筑材料時,應充分利用粉煤灰及其制品,并納入設計方案,建設和施工單位確保應用。第十四條 粉煤灰建材產品和利用粉煤灰或制品建造的礦區道路、橋涵及其他建筑工程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質量標準,并接受技術監督部門對質量、技術的監督檢查。第十五條 排灰、用灰單位應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排灰、用灰、存灰和綜合利用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第三章 優惠政策第十六條 各有關部門應對粉煤灰綜合利用項目,特別是技術先進、具有推廣意義的粉煤灰示范工程項目,從政策、建設資金上給予支持。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粉煤灰綜合利用的減免稅優惠政策。第四章 獎懲第十八條 對直接從事粉煤灰綜合利用,并為排灰、用灰、設計和科研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彰和獎勵。第十九條 粉煤灰綜合利用主管部門依照本細則對有關單位處以罰款和沒收財物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沒票據,罰沒款和沒收的財物變價款應及時足額上繳同級財政部門。第五章 附則第二十條 各省級煤炭工業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細則的規定,制定貫徹本細則的措施和辦法,報煤炭工業部備案。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煤炭工業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煤炭設備成套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為煤炭基本建設服務為宗旨,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做到采購的產品質量優良,價格合理,交貨及時,真正有效地使用投資。第二條 使用用國家投資建設的煤炭項目堅持實行按項目成套、按項目管理。“中煤設備成套總公司”負責組織煤炭建設項目的設備成套工作。第三條 成套部門是受項目法人委托負責項目設備成套工作的代表,為項目法人服務,對項目法人負責。第四條 國家基本建設計劃內的煤炭項目原則上都要通過成套組織設備供應,其各單項工程設計內的機電產品,均屬設備成套供應范圍(成套項目設備供應目錄見附錄一)。項目內需要進口的設備,成套部門要組織項目單位統一向主管部門辦理進口審批手續。第五條 成套設備分交訂貨時對大型設備或批量大的長線機電產品要采用招標、議標的方式,擇優選購(成套設備招標目錄見附件二)。第六條 煤炭設備成套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方針、政策及有關財經紀律的規定。第二章 設備成套工作分工第七條 要堅持、完善煤炭工業多年已形成的成套管理體制。中煤設備成套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是煤炭工業部(以下簡稱部)和國家能源投資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的直屬公司。它既承擔組織煤炭建設項目的設備成套工作,又受主管部門委托負有對煤炭建設項目設備成套進行歸口管理的任務。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成套設備資源,依照建設項目批準設計中所列機電設備目錄,按國家規定的設備品種范圍商有關部門落實供貨。
2、組織成套項目設備分交訂貨。按照建設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實際進度和基本建設計劃,組織大型設備預安排和年度設備分交、訂貨,實現按質、按量、按議定合理價格、按時供貨。
3、按批準的設計要求組織新產品訂貨和參加新產品的試驗和鑒定。
4、參加建設項目設計審查、概算調整、決算審查,對建設項目成套設備價格調整、超概算情況進行分析并做出說明。
5、負責協調、處理成套設備供應中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合理糾紛。平衡調劑建設項目的積壓設備,做到物盡其用,發揮投資效益。
6、受項目法人委托,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主要設備的招標、議標、專家論證等工作。
7、提供煤炭成套設備的技術、經濟咨詢服務,組織煤炭成套設備業務和技術培訓。
8、組織大型設備的監造、中檢、協調等工作。重點參與大型設備的安裝調試。
9、了解項目進度,解決設備成套中的問題。
10、項目法人委托辦理的其它有關事宜。第八條 省(區)煤炭成套單位的職責是:
1、參與本省(區)建設項目預審。
2、審查所擔負建設項目編報的成套設備總體分交和年度分交資料。
3、組織建設和設計單位參加分交訂貨,并按時做好訂貨總結,為建設單位處理合同未盡事宜。
4、負責協調省(區)內訂貨產品的合同糾紛、質量事故、設備催交等工作。
5、負責所擔負煤炭建設項目成立設備管理、積壓設備的調劑。參與主要設備到貨驗收、安裝調試期間的現場服務。
6、了解本省(區)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度,協助解決設備成套中的問題。
7、承接總公司或項目法人委托辦理的有關事宜。第九條 建設單位的職責是:
1、編制成套設備分交訂貨資料,按委托協議內容及成套設備供應的規定,及時準確編制總體分交資料、大型設備預安排計劃、年度設備計劃和設備訂貨合同。
2、負責建設項目設計內所有機電產品的設備成套,并做好訂貨總結。
3、負責本單位成套設備催交調度,深入現場,了解工程進度,及時發現和處理成套設備供應中發生的問題。
4、負責本單位成套設備到貨驗收、保管、維護等工作。
5、對因設計修改等原因造成的設備積壓,負責及時平衡調劑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6、負責對建設項目設備概算超、降的分析說明。第十條 設計單位的職責是:
1、設計單位應提出先進的、合理的機電設備。機電設備器材目錄所列機電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必須符合訂貨條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訂貨圖紙等資料。
2、按照設備選型原則,應選用國家定型機電產品,未經國家主管部門鑒定的機電產品不得選用。
3、設計單位不能指定標準定型設備的生產供應單位。不能與生產廠家直接簽訂設備供貨合同和協議。
4、設計單位對依據批準設計已訂貨、到貨的設備不允許修改變更,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須修改變更時,應按程序報批并提出妥善處理已訂貨、到貨的設備的處理意見。
煤炭的價格從今年的3、4月份到現在,可以說翻倍式的上漲,3、4月份的時候價格是在600塊錢到800塊錢一噸,然后現在海港的煤炭進口價格就已經到了1200塊錢到1500塊錢。真正到取暖端的時候,就是到那些供暖企業的時候價格有的已經到了1800,甚至更貴的已經突破2000塊錢,沒看價格上漲略微上漲正常,但是上漲到這樣一個幅度不正常,不正常自然就要調控,要去解決問題。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煤氣管理,充分發揮煤氣設施效益,確保煤氣的安全生產和供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市煤氣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實行統籌安排、計劃供氣的原則,為城市生產和人民第三條 市公用事業總公司是城市煤氣生產供應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市煤氣行業的規劃、建設與管市煤制氣廠是煤氣生產供應企業,負責煤氣的生產經營及管線設施的安裝、維修、管理。第二章 設施管理第四條 凡國家投資或用戶投資建設的城市煤氣輸配管網、儲配站、調壓站、凝水缸及缸蓋、閥門及閥公用設施,由煤制氣廠按照規劃和有關規定統一修建與管理。第五條 按規劃安裝的庭院管、戶管及煤氣表產權的確定:為市房產經營單位直管的公有房產安裝的,不論誰投資的一律歸煤制氣廠所有;為單位自管房產和私有房產安裝的歸房產所有者所有。
庭院管、戶管及煤氣表的管理維修均由煤制氣廠負責,維修費用由產權所有者承擔。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原有房屋安裝煤氣設施時,應商得房屋所有者同意。第六條 除煤制氣廠專職人員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拆除、改裝、啟閉戶外及進戶的煤氣設施。第七條 在距煤氣干支管、凝水缸、閥門中心二點五米范圍內,距調壓站、儲配站外墻六米范圍內,除城市設計規劃允許,并經市城建規劃管理部門同意敷設的市政及其他公用管線外,不得任意挖土取土,修建任何性質的建筑物、構筑物。第八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覆蓋、涂改煤氣設施的各種涂色等識別標志。不得在煤氣設施上面堆放物料。第九條 進行市政、電力、電訊、供水及其他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煤氣設施時,應由城市建設管理部門統一協調施工。因城市建設工程需要必須動遷煤氣設施位置時,須經煤制氣廠審查同意并組織施工,工程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在危及煤氣設施安全范圍內的建筑施工,建設單位應在施工前與煤制氣廠聯系,由煤制氣廠派人檢查監護,確保煤氣設施的正常運行。如損壞煤氣設施,由建設單位承擔經濟損失。第十條 對違反煤氣設施管理規定的單位或個人,由煤制氣廠視其情節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責成當事者限期改正。
(二)對限期內拒不改正者,強行拆除或清除其違章建筑物或障礙物,其費用及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三)對損壞煤氣設施者,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對造成重大損害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三章 用氣管理第十一條 用戶用氣均應向煤制氣廠提出申請,并按照市***關于《青島市自籌資金建設煤制氣工程辦法》繳納規定的投資。煤制氣廠根據供氣能力和管網規劃進行設計、安裝,經檢驗合格后立戶供氣。第十二條 煤制氣廠對用戶實行計劃供氣,用戶使用煤氣后,即扣除其相應的燃料指標和生活用煤指標(不含取暖煤)。
對用戶超計劃用氣部分,按現行煤氣價格的二倍至五倍加價收費。第十三條 煤氣價格根據生產成本按生活用氣高于生活用煤價格,工業、商業、公共福利用氣價格高于生活用氣價格的原則制定,經市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第十四條 用戶用氣應由煤制氣廠統一安裝煤氣表,煤制氣廠定期派人查表,發出交款通知單;用戶須在通知的限期內繳納煤氣費,逾期繳納的,每超一日加收百分之二滯納金。第十五條 用戶需要過戶、變更戶名、用途、地址、銷戶停用時,均應到煤制氣廠辦理手續,不得擅自處理。第十六條 用戶不得擅自將生活用氣改作工業、商業、公共福利用氣。擅自改變的,一經發現,除責其停用外,并分別按工業、商業、公共福利用氣價格的二至五倍加價收費。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十七條 煤制氣廠負責對用戶進行安全用氣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定期對城市煤氣設施、重點用氣單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故障要及時進行維修,對不具備維修條件的,應停止供氣,以確保安全。第十八條 用戶發現煤氣管道漏氣時應立即關閉閥門,禁止用明火或開、關電閘等,并通知煤制氣廠修理。第十九條 用戶不得將有煤氣設施的房間兼作臥室、休息室,不得在該房間內儲存易燃、易爆和有腐蝕性的物品,不得將煤氣管線用作電氣設備的接地導體、負重支架等,否則,停止供氣。第二十條 對工業、商業和公共福利用戶的用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操作培訓后,方可上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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