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5月4日,河南鄭州一男子在打***過程中,因無聊玩弄打火機點燃楊絮,致一二手車市場30余輛汽車被燒毀。消防出動7輛車45人趕赴現場,經過40分鐘的緊急搶救將大火撲滅。目前,相關情況仍在調查處理當中。
總有一些人喜歡玩火,殊不知玩火容易惹禍上身。本案是無聊引發的一場悲劇,該男子很可能不僅要面臨被刑事處罰,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他這一無聊的舉動幾乎給家人帶來了滅頂之文。
刑事通表示從法律角度來分析下該男子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
如果當時地面楊絮連綿不絕,那么男子在主觀上對于點燃棉絮可能釀成火災有預見,而仍實施點火并放任危害后果的發生,燒毀了30余輛車,很可能達到致使公司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標準,那么該男子可能涉嫌放火罪,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如果該男子在主觀上應當預見到點燃棉絮可能釀成火災的發生,卻因疏忽大意的過失而未能預見,那么該男子可能涉嫌失火罪,可能面臨三年至七年的刑事處罰。
從法律角度來分析下其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該男子的放火行為致使他人財產受重大損失,他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該男子賠償30余輛車的損失,對于一個普通家庭來講,很可能是全家人的全部積蓄,甚至還要因此背上巨額債務。
刑事責任可能涉嫌放火罪。
犯罪嫌疑人因無聊玩弄打火機點燃楊絮,主觀上沒有通過點燃楊絮追求放火造成火災的直接故意心態,但是對于可能失火、失控,火災擴大這一后果,是一種主觀上明知且放任的態度,依法屬于間接故意犯罪。
朱定好律師認為對于造成30余輛車被燒毀這一后果,犯罪嫌疑人負有直接過錯,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此外,犯罪嫌疑人除了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還可能會被行政機關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為由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一個小小的疏忽,帶給家人的可能是無法承受之痛。珍惜幸福,不要玩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