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開展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首批共有18家機構獲得試點資格。試點業務運行平穩,目前合計服務資產已逾500億元,服務投資者約250萬戶,試點效果初步顯現。
什么是基金的投資顧問業務?資料顯示,主要是指擁有相關資質的投資顧問機構,接受客戶委托,在客戶授權的范圍內,按照協議約定為客戶做出投資基金的具體品種、數量和買賣時機的選擇,并代理客戶進行基金產品申購、贖回、轉換等交易申請,開展管理型基金投資顧問服務。
與傳統基于“賣方代理”的基金銷售模式相比,基金投顧將轉變為“買方代理”模式,強調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制的理財規劃和全天候的資產配置服務,有望讓***的投資顧問輔助投資者做出產品投資決策并監督執行,提高投資者投資的紀律性,適度抑制投資者追漲殺跌行為,提升基金投資的盈利體驗。
機構可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獲得基金投顧試點資格。目前,已有基金公司、第三方基金銷售公司、銀行、證券公司等四方陸續獲得基金投資顧問試點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除機構積極開展投顧業務外,銷售渠道也在主動變革。今年5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公布銷售機構公募基金銷售保有規模“百強”名單,引導銷售機構從注重交易額向注重保有規模轉變,關注客戶投資體驗,促進公募基金行業長遠發展。
本文源自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