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輪胎胎壓監測系統能夠正常工作,當下列情況發生時,胎壓監測系統需要由駕駛員校準:
1、調整一個或者多個輪胎的充氣胎壓;2、更換輪胎;3、車輪做動平衡;4、底盤進行技術改裝;5、更換ESC控制模塊;6、從上次校準起,環境溫度變化超過40℃;7、半年或10000km后。
校準將刪除當前的壓力警告,啟動一個新的學習階段,并設置一個新的參考值,校準流程如下:
1、車輛熄火。2、用輪胎壓力計檢查所有四個輪胎的輪胎壓力3、調整四個輪胎的胎壓至駕駛員側車門立柱上的輪胎壓力標貼指示的正確胎壓。檢查時,輪胎應為冷胎、并且胎壓為輪胎壓力表中指定的、車輛制造商推薦的胎壓。
為避免不正確的輪胎胎壓,請在冷胎時檢查胎壓。“冷胎”意味著輪胎溫度與大氣溫度相同(若車輛行駛后停車,車輪避免陽光直射放置約3小時或更長時間)。
4、車輛上電或啟動發動機。
5、在駕駛員中控大屏主界面,向下滑動,依次按下“胎壓監控系統”按鍵、“校準”按鍵。
啟動校準時,汽車處于靜止狀態。
6、確認四個輪胎的胎壓檢查調節是否完成。
7、確認輪胎胎壓是否符合推薦值,并啟動校準。
8、等待幾秒,系統彈出消息“胎壓監控重置已啟動”,表示已經開始校準。彈出“胎壓監控重置已啟動”表示校準啟動成功,如果沒有彈框彈出,需再次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直到彈出“胎壓重置已啟動”彈框。
9、車輛以40km/h以上的速度行駛時完成校準。校準會在車輛熄火或者停止后暫停,并在車輛重新行駛后自動恢復,并使校準在同一校準循環內完成,以確保校準正確進行。
輪胎胎壓監測系統的校準可能會花費更長的時間,還可能會啟動失敗。
10、收集到充足數據后,校準完成,系統不再提供任何校準已完成的額外提示。
11、如果校準啟動失敗,將提示以下消息:胎壓監測重置未成功,請再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