絢爛奪目的“加特林”煙花、便攜易響的擦炮、閃耀迷人的手持“仙女棒”……春節將至,過年的氛圍越來越濃。有些不法商家和不知情的市民,可能會售賣、購買類似的煙花爆竹。殊不知,這些看似無害的煙花爆竹背后,其實暗藏危險,并且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
兒童燃炮引發井蓋爆炸
1月15日,合肥香山麗舍小區籃球場內發出一聲巨響,把路過的居民嚇了一跳。原來是一個小男孩將鞭炮點燃后投入了窨井蓋。此井是化糞井,下有沼氣,所以引起了爆炸,所幸沒有人員受傷。目前,井蓋已被修復,小區物業的損失由鞭炮售賣者承擔。
無獨有偶,近日,男子丁某及其妻子在肥東縣長臨河環湖大道燃放網紅“加特林”煙花,并將現場視頻上傳至網絡進行炫耀。之后,兩人被民警帶回***進行教育并分別處以罰款500元。
去年12月31日,環湖北路巢湖大堤上,部分市民在此聚集,通過燃放煙花,營造新年氛圍。肆意燃放后,留下的是滿地狼藉,給環衛工人增加了沉重的負擔。
禁燃政策實施已久,但違規行為仍然存在,這些違規商品到底是從何處購入的?截至1月22日,合肥市***局在全市各地已經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共計38起,收繳煙花爆竹3000余件。
合肥市***局治安支隊警務技術三級主管陸鵬介紹,通過案件查處和警情分析看,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品種由大、中型轉為小、微型。這類煙花爆竹便于隱藏流動,常以流動攤點的形式,在學校、小區、菜市場門口銷售,有的隱藏在煙酒商店、小型超市、玩具店中進行售賣。
“仙女棒”也屬于禁燃品
最近,各大視頻、社交平臺上出現了不少手持“仙女棒”拍攝氛圍感照片的教程。視頻中,博主手拿閃爍的“仙女棒”揮舞,拍出的效果令人心動,讓人忍不住躍躍欲試。
那么,在合肥市購買燃放這種“仙女棒”合乎規定嗎?答案是否定的。陸鵬解釋,“仙女棒”又名“手持煙花”“手持噴泉”“電光花”。雖然形狀很小,燃放起來沒有特別大的響聲,但仍屬于禁燃煙花的一種,是不允許在合肥市內售賣燃放的。
“仙女棒”屬于“冷煙花”的一種,仍是易燃易爆的危險品。燃放此類產品時,噴射口處的溫度可高達700~800攝氏度,在室內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點燃此物是非常危險的。
除了“仙女棒”,使用擦炮、摜炮等小、微型煙花爆竹均屬違法違規行為,如被發現購買燃放,不論煙花的數量大小,依據《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都將處以500元罰款。廣大市民在觀看網絡視頻時,要警惕此類煙花爆竹的危害,不要去購買燃放相關產品。
呼吁學生主動拒絕煙花爆竹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針對這一點,一些不良商家將獲利對象轉向了未成年人,利用他們辨別能力不高的特點,進行煙花爆竹的售賣。
面對煙花爆竹違規現象的變化,合肥市***局會同合肥市教育局起草了《致廣大學生和家長的一封信》,在寒假前,發放到了全市所有中小學學生手中,呼吁學生及家長主動拒絕購買燃放煙花爆竹。
在春節來臨之際,合肥市***局也將會同應急管理部門,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非法銷售的案件追根溯源、深挖到底,查清上游來源,斬斷銷售鏈條。
合肥警方還將發動鄉鎮、街道、社區的志愿者力量,對重點區域加強巡查。“我們呼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合肥市禁放規定,主動拒絕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以實際行動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陸鵬說。
合肥報業全媒體見習記者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