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訊據六安中院消息,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為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有力震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反犯罪行為,3月15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兩被告人徐某某、許某某被依法嚴懲。
2019年初,被告人徐某某、許某某通過百度貼吧聯(lián)系并購買了含有“***”這種對人體有毒有害的原料,并通過淘寶網購買了荷葉粉、麥芽糊精、果汁粉等輔料以及膠囊板、壓片機、攪拌機等,開始生產***減肥產品并通過網絡對外銷售。被告人徐某某主要負責生產,被告人許某某主要負責銷售,生產的減肥產品包括減肥膠囊、減肥糖果片和少量的減肥巧克力。2019年2月至2021年5月,兩人共違法銷售減肥產品合計金額達160多萬元。
六安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某、許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生產的減肥產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對外銷售,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人犯罪影響范圍廣、社會危害性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故依法判決被告人徐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被告人許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依法沒收二人違法所得;依法處理制售減肥產品的作案工具。
編輯張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