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關聯申報時間!我們特別整理了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準備的注意事項,請查收!
一、哪些納稅人需要進行關聯申報
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符合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關聯申報:
(一)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
(二)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但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第五條規定需要報送國別報告的。
二、關聯申報的截止日期
企業應在2022年5月31日前,就2021年度的關聯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
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辦理。
三、納稅人可以選擇關聯申報方式
關聯申報方式,包括上門申報、網上申報等。為節約辦稅時間,建議納稅人選擇網上申報方式,網上申報通常是與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一并操作。
四、什么是同期資料
同期資料分為三種文檔,分別是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每種文檔分別設定準備條件,企業結合自身情況,只要滿足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規定的情形就要準備相應的同期資料文檔,存在企業準備多種文檔的可能性。
同期資料主體文檔應當在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12個月內準備完畢;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應當在關聯交易發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準備完畢。同期資料應當自稅務機關要求之日起30日內提供。
企業因不可抗力無法按期提供同期資料的,應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內提供同期資料。
五、您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
(一)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二條規定,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企業不提供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四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2022年3月4日
【來源:成都稅務局_最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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