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快遞寄送“寵物盲盒”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獲悉,日前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該案被告人通過購買“寵物盲盒”獲取1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小太陽鸚鵡,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通過購買“盲盒”方式與直接購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在定罪量刑時是否會存在不同?一般愛好者如何避免相關法律風險?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律師。
388元購買“寵物盲盒”,獲得1只小太陽鸚鵡
從2019年6月起,胡某陸續在網上瀏覽出售野生動物的信息,在和賣家接觸后添加對方微信并達成野生動物交易。2021年三四月間,他在網上以購買寵物盲盒方式花費388元購得小太陽鸚鵡1只。小太陽鸚鵡是綠頰錐尾鸚鵡的俗稱。經廣東某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從胡某家中查獲的綠頰錐尾鸚鵡已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二,被核準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龍崗法院經審理認定,胡某在購買“盲盒”前,就已明知可能會收到“小太陽鸚鵡”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該案判決書顯示,2019年6月至11月期間,胡某還先后以850元左右的價格非法收購蘇卡達陸龜1只,以550元左右價格非法收購綠鬣蜥1只,以1088元的價格非法收購了豹紋陸龜1只,賣家通過快遞將這些野生動物“發貨”。
經司法鑒定,從胡某家中查獲的豹龜、美洲綠鬣蜥也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鸚鵡盲盒”銷售較隱蔽,賣家宣稱“只賺不虧”
“寵物盲盒”曾在2021年5月引發過一次廣泛關注。
當時,有網友爆料成都某快遞點出現大量“寵物盲盒”,許多小貓小狗在路邊奄奄一息。該快遞點攬收裝有活體貓、狗的“盲盒”快遞170多件。該快遞網點被成都市郵政管理局處以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該快遞四川省管理中心被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之后,又有多地陸續爆出“寵物盲盒”問題。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相比于貓、狗這樣的普通“寵物盲盒”,“鸚鵡盲盒”因為愛好者相對較為小眾且涉及違法犯罪問題,因此其銷售及購買顯得更加隱蔽。
一名知情者表示,“鸚鵡盲盒”和相關交易一般都通過微信群進行。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多起涉及買賣鸚鵡的相關刑事案件中的買賣雙方均是通過鸚鵡愛好者微信群中相識,然后互加好友進行交流和支付交易的。一張被曝光的疑似“鸚鵡盲盒”廣告圖片中有“388(元)一個盒子包郵只賺不虧”的宣傳文字,并列有10個鸚鵡品種的單數及“大概市場價”。記者看到,其中價格最高的是金剛鸚鵡幼鳥,標價26800元;價格最低的是小太陽鸚鵡,標價520元。
被曝光的疑似“鸚鵡盲盒”廣告圖片
但也有購買者反映,自己通過這種渠道買到的鸚鵡,“眼睛幾乎是看不見的”,而如果想要商家補發則需另外支付200元。
法院:行為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深圳市龍崗法院經審理該案認為,被告人胡某無視國法,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41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鑒于胡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認罪認罰、初犯偶犯等情節,龍崗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判決結果
該案的特殊之處在于,胡某是通過購買“盲盒”方式獲得小太陽鸚鵡。像這樣看似包含“不確定”的情況,與直接購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相比,在定罪量刑上會有所不同嗎?
江蘇金協和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常璇表示,從該案判決書上看,檢察院起訴和法院判決時,并沒有把購買“盲盒”的相關情況認定為可從輕或減輕的情節。她認為,法院已查明胡某明知可能收到小太陽鸚鵡,那么從主觀方面看,其購買“盲盒”就是為了獲得珍貴野生動物,其行為應屬于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因此購買“盲盒”和直接購買的性質是相同的。
買鸚鵡當寵物風險較高,律師提醒勿存僥幸心理
那么,如果不涉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買賣“寵物盲盒”是否合法呢?
常璇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法律雖然對買賣“寵物盲盒”沒有直接作出禁止,但根據郵政法實施細則第33條,各種活的動物屬于禁止寄遞或者在郵件內夾帶的物品,而快遞寄送是目前買賣盲盒的主要方式。同時,買賣“寵物盲盒”涉及的動物飼養、運輸以及經營售賣行為都需要符合動物檢疫法的防疫檢疫要求,否則將涉嫌違法,可能被除以行政處罰,如果因引發疾病傳染或因動物死亡嚴重污染環境的則可能構成犯罪。
常璇還提醒,不管是否通過“盲盒”,購買鸚鵡作為寵物本身就具有較高的法律風險。
她告訴記者,其實大多數鸚鵡品種均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和附錄二,被列為我國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我國法律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非常嚴格,銷售、購買鸚鵡很容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
記者了解到,在我國個人可以合法飼養的鸚鵡僅有桃臉牡丹鸚鵡、虎皮鸚鵡、雞尾鸚鵡三種。但在實際交易中,一些商家會利用愛好者追求獨特的獵奇心理,以及對鸚鵡品種和相關法律規定不熟悉的空子,向愛好者推薦其他品種的鸚鵡,以此牟取更高的利潤。而本案中的小太陽鸚鵡因其色彩鮮艷的外觀和相對較低的價格,成為違法買賣數量最多的鸚鵡品種之一。
常璇表示,從購買者的角度而言,一定要避免存在“買幾只小鳥不會被發現”的僥幸心理。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購買鸚鵡在家豢養,因為這不但會帶來法律風險,這種行為本身也是對鳥類的一種傷害。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萬承源
校對徐珩
來源: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