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高鵬通訊員魯維佳馬永川
生活中,一些家長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會選擇給孩子報音樂、美術、舞蹈等“早教班”,選擇的消費方式也都是“預付費”式辦卡充值,然而一旦早教機構“黃了”“跑路”,家長們也容易因此遭遇退費“老大難”,鄭州的陳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3月15日,在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努力下,陳女士拿回了1萬余元的執行款。
【孩子上了3節早教課后,早教中心“跑路”了】
陳女士稱,為了給孩子報一個能開發智力的早教機構,她和丈夫將所居住小區附近的早教機構走訪了個遍,最終選中了家門口一家大型早教中心,隨后繳納了8000余元,購買了一年的課時包。
從那以后,陳女士只要周末有時間,都會帶孩子去上課。然而好景不長,僅上了3次課后,陳女士就接到了早教中心的通知,由于租金到期、場地限制等原因,早教中心宣布停課,具體恢復時間及退卡等事項另行通知。
陳女士隨后趕到早教中心,卻發現已是人去樓空。多次要求退還培訓費無果后,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她將該早教中心的經營者某教育咨詢公司起訴到了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剩余學費、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
法院經審理做出民事判決,判令解除陳女士與某教育咨詢公司(早教中心經營方)簽訂的《某某課程銷售協議(主卡)》;某教育咨詢公司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返還陳女士課程費8535元及利息并向陳女士賠償損失2561元。
因判決生效后,某教育咨詢公司并未履行,陳女士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及時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執行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始終未能主動履行。執行法官經過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一套房產可供執行,遂立即采取了查封措施,最終促使被執行人全額履行了執行款,案件得以執結。
【法官說法:預付費式購課有風險,消費者需擦亮眼】
執行法官隨后表示,近年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雙減”政策的影響,加之自身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等原因,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倒閉”“跑路”事件偶有發生。
為此,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廣大家長朋友,要注意增強理性消費意識,謹慎選擇購買培訓課程。雖然一些機構“辦卡”“充值”等活動優惠幅度較大,但仍需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聽信宣傳,注意按需購買課程,避免較長的合同履約期帶來的風險。
同時,要注意選擇品牌強、業內口碑好的教育機構,必要時,還可以通過網絡查詢等方式,對培訓機構的經營資質、營業執照等進行核查。在選購課程時,應注意盡量簽訂書面合同,同時仔細斟酌合同中有關退款條件、授課方式、合同變更等關鍵性條款,對于存在語焉不詳或是免除商家主要責任等合同條款的產品應謹慎購買。
如果在上課過程中,培訓機構未經協商擅自變更課程計劃、授課教師或上課地點,家長應當及時與培訓機構溝通,盡可能采取協商一致變更合同履約內容的方式化解糾紛。此外,還注意收集與妥善留存合同文本、繳費憑證等關鍵性證件,對于在線約課的,要注意及時將課程消費記錄等截屏保存,當發生糾紛時,選擇依法理性***,從而最大限度避免自身權益遭受不必要損害。
來源:大河報·豫視頻編輯:王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