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9月2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貴州省委原常委、省***原副省長王曉光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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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稱,王曉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信仰缺失,熱衷于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書刊,拉票助選,封官許愿,不遵守外事工作紀律并造成惡劣影響,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搞特權,違規公款豪華裝修住所,大吃大喝,安排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職務提拔提供幫助。
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有關企業承攬工程提供幫助并約定收受好處費,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并獲取巨額利益,向管理服務對象借用巨額錢款謀利,違規占用公共財物、損公肥私,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并同意收受干股,與多名女性搞錢色、權色交易。
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推動國家明令禁止的高爾夫球場建設項目,干預司法活動。
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生活奢靡,癡迷蘭花、玩物喪志。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長達400多字的通報中,特別提及王曉光癡迷蘭花、玩物喪志。
而據記者了解,王曉光并非首位“癡迷蘭花”的官員。
浙江省臨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局長周華清,被稱為“蘭花局長”。在任期間對別人送上門的現金一概拒絕,但他愛好養蘭,專門在家里建了蘭花房。蘭花作為一種名貴花種,越稀有越名貴,有些蘭花一苗就價值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光靠他自己的收入,根本無法滿足養花的投入。
最終,周華清被判刑11年,法院認定其受賄財物共計35萬余元,其中收受的蘭花就價值20萬元。
嗜蘭如是,其他的嗜好也是如此!
此外,王曉光是今年全國兩會后落馬的首個省部級干部,同時也是國家監察委成立之后被“拿下”的“首虎”。貴州是十九大后中央首輪巡視的地方之一,王曉光落馬距離中央巡視組進駐貴州省僅37天。
值得一提的是,他與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也頗有“緣分”。1995年4月,王曉光出任貴州省貴陽市委辦公廳副縣級秘書。5個月后,他迎來了新的上司王三運。兩人在一起搭班子3年。王三運和王曉光都是山東人,兩人都畢業于貴陽師范學院,落馬的時間也相隔不到一年。
通報中還提及,王曉光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徹底背離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德不配位,寡廉鮮恥,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甘于被“圍獵”的典型,其行為嚴重破壞了貴州省的政治生態和市場經濟秩序,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曉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