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不同種類的滅火器內裝填的成分不一樣,是專為不同的火災起因而設。
常見有手提式、推車式,懸掛。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水基泡沫、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等
滅火器具是一種平時往往被人冷落,急需時大顯身手的消防必備之物。尤其是在高樓大廈林立,一旦有了火情,沒有適當的滅火器具,便可能釀成大禍。
常見滅火器
干粉滅火器內充裝的是干粉滅火劑。利用二氧化碳氣體或氮氣氣體作動力,將瓶內的干粉噴出滅火的。
滅火時,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應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噴射,并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干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并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干粉噴出后,迅速對準火焰的根部掃射。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內置式儲氣瓶的或者是儲壓式的,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后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只手將開啟壓把壓下,打開滅火器進行滅火。有噴射軟管的滅火器或儲壓式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則滅火效果更佳。
泡沫滅火器內有兩個容器,分別盛放兩種液體,兩種溶液互不接觸,不發生任何化學反應。(平時千萬不能碰倒泡沫滅火器)當需要泡沫滅火器時,把滅火器倒立,兩種溶液混合在一起,就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氣體:
泡沫滅火器手提式使用***:可手提筒體上部的提環,這時應注意不得使滅火器過分傾斜,更不可橫拿或顛倒,以免兩種藥劑混合而提前噴出。當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即可將筒體顛倒過來,一只手緊握提環,另一只手扶住筒體的底圈,將射流對準燃燒物。
在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如已呈流淌狀燃燒,則將泡沫由遠而近噴射,使泡沫完全覆蓋在燃燒液面上;如在容器內燃燒,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逐步覆蓋著火液面。切忌直接對準液面噴射,以免由于射流的沖擊,反而將燃燒的液體沖散或沖出容器,擴大燃燒范圍。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將射流對準燃燒最猛烈處。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使用者應逐漸向燃燒區靠近,并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直到撲滅。使用時,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狀態,否則會中斷噴射。
推車式使用***:由一人施放噴射軟管后,雙手緊握噴槍并對準燃燒處;另一個則先逆時針方向轉動手輪,將螺桿升到最高位置,使瓶蓋開足,然后將筒體向后傾倒,使拉桿觸地,并將閥門手柄旋轉90度,即可噴射泡沫進行滅火。如閥門裝在噴槍處,則由負責操作噴槍者打開閥門。
二氧化碳滅火器筒體采用優質合金鋼經特殊工藝加工而成,重量比碳鋼減少了40%。具有操作方便、安全可靠、易于保存、輕便美觀等特點。適用于撲救易燃液體及氣體的初起火災,也可撲救帶電設備的火災。滅火時拔出保險銷,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時,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接管,防止手被凍傷。在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的,應選擇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的,滅火后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當可燃液體呈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流由近而遠向火焰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使用者應將喇叭筒提起。從容器的一側上部向燃燒的容器中噴射。但不能將二氧化碳射流直接沖擊可燃液面,以防止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
水基型滅火器它主要依靠冷卻和窒息作用進行滅火。
簡易式滅火器輕便型滅
火器。它的特點是滅火劑充裝量在500克以下,壓力在0.8兆帕以下,而且是一次性使用,不能再充裝的小型滅火器。簡易式滅火器比較適用于常備家中,便于撲滅突發的火災情況。
滅火器應按制造廠規定的要求和檢查周期,進行定期檢查。
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否則應更換壓力表;
壓力表的指針是否指在綠區和黃區(綠區黃區為設計工作壓力值),否則應充裝驅動氣體;
滅火器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否則應予以更換;
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不得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否則必須更換;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必須采用壓把式閥門;
滅火劑量大于等于4kg的滅火器,應更換帶間隙噴射機構或增裝噴槍。無法更換的應報廢;
機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必須報廢;
簡易式滅火器不得重復灌充維修。簡易式滅火器是指充裝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開啟的不可重復充裝使用的貯壓式滅火器。
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年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ABC(磷酸銨鹽)干粉通常為淡黃色,噴射出的粉末精細無雜質,將噴出的粉末進行充分加熱后留有較少殘留物;
滅火器一經開啟,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再充裝再充裝應由***維修部門按制造廠規定的要求和***進行,不得隨便更改滅火劑的品種,重量和驅動氣體壓力。
滅火器經功能性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必須委托有維修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維修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滅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裝前要對其主要受壓部件,如器頭、筒體等應進行水壓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試驗后應及時干燥處理,并檢查內壁,不應有明顯銹蝕。水壓試驗不合格,不準用焊接等***修復使用。
經維修部門修復的滅火器,應有消防監督部門認可的標記,并注以維修單位名稱及維修日期。
滅火器無論是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過,從生產日期(每具滅火器的筒體上都有生產日期)算起,達到規定的維修年限后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維修,達到報廢年限的必須報廢,維修中筒體經水壓試驗不合格的滅火器也必須報廢。
保險機構的檢查滅火器應裝有保險裝置。這種保險裝置可以是保險銷,也可以起相同作用的其它結構。保險銷上應有鉛封或塑帶封,鉛封或塑帶封是一次性使用的,凡是保險銷上鉛封或塑帶封有脫落、斷裂現象,說明該滅火器已被使用過。
標識的檢查標識也稱貼花,一般用印刷的不干膠貼在筒體的外表,標識的檢查主要檢查標識的內容,是否正確完整。標識的檢查內容應該有滅火器名稱、型號、滅火級別、使用溫度范圍、驅動氣體數量和名稱、制造廠商名稱、滅火器的使用***等。滅火器上標識:MF(L)8依次表示為:滅火器、干粉滅火劑、干粉滅火劑特征代號(L表示磷酸錠鹽干粉滅火劑)、充裝干粉滅火劑重量8kg。筒體是否有永久性的標識的檢查標記一般都是鋼印的,鋼印的內容有2條,出廠日期和滅火器的水壓試驗壓力,一般還有出廠編號。鋼印一般打在滅火器筒體上部頸圈外表或在筒體下部不受壓的底圈外部。
外觀檢查滅火器筒體嚴重銹蝕的(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或等于筒體面積的1/3)或連接部位筒體嚴重銹蝕的。內扣式器頭沒有或未裝卸氣螺釘或固定螺釘的。滅火劑量大于或等于4Kg滅火器未安裝間歇噴射機構的。滅火器筒體嚴重變形的。沒有生產廠家名稱和出廠年份的。滅火器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手提式干粉滅火器8年。
維修技術要求
1、經過維修的各種滅火器必須符合該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2、維修單位必須按規定,逐一對滅火器筒體進行水壓試驗。另外,滅火器已經使用,雖未達到規定的期限,但外觀檢查發現筒身有磕碰,焊縫外觀質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亦應進行水壓試驗檢查。為防止污染環境,水壓試驗前應將筒體內的滅火劑分別放入相應的貯罐內。水壓試驗壓力為滅火器設計壓力的1.5倍。試驗時不得有滲漏和宏觀變形(殘余變形量等于或大于6%)等影響強度的缺陷。
3、水壓試驗合格的筒體,貼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脫落的,應重新涂漆。
4、水壓試驗合格的筒體(水型的滅火器除外),均應進行烘干。
5、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不得用有機溶劑洗滌。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的必須更換。
6、壓力表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壓力值的顯示應正常,否則,應更換壓力表。
7、噴嘴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的,必須更換。防塵蓋應保證滅火劑噴出時能夠自行脫落或擊碎。
8、頂針不得有肉眼可見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9、密封片、密封墊等密封零件必須更換,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滅火器的防潮膜必須更換,并符合GB4402第2.2.5款的規定。
10、滅火器的出氣管不應有彎折、堵塞、損傷和裂紋等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11、二氧化碳貯氣瓶(以下簡稱貯氣瓶)。
12、貯氣瓶必須符合GB4402《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的2.6條的要求。
13、貯氣瓶從出廠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必須按GB4351的3.6.2款的要求做水壓試驗。水壓試驗不合格者必須更換。
14、沒有按GB4351《手提式滅火器通用技術條件》的6.3條的要求打鋼印的貯氣瓶必須更換。
15、器頭不允許存在裂紋、螺紋失效等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16、塑料器頭使用二年后必須與筒體一起做水壓試驗檢查,不合格者必須更換。
17、金屬器頭從出廠之日起,每隔五年必須筒體一起做一次水壓試驗,不合格者必須更換。
18、化學泡沫滅火器的內劑瓶不得有裂紋等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19、水型或泡沫型滅火器的濾網損壞的,必須更換。
20、所有需更換的滅火器零、部件應盡可能采用原生產廠生產的。若采用其他廠或自制的零、部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滅火器生產廠的設計要求。
21、經過維修的滅火器,其充裝的滅火劑應符合有關滅火劑的標準要求。
22、經維修后的滅火器,必須在滅火器的筒身和貯氣瓶上分別貼上永久性維修銘牌。
23、銘牌的位置在滅火器生產廠貼花的背面筒身上。
24、銘牌的尺寸推薦為70mm×50mm。
25、銘牌的顏色推薦為白底黑字。
26、銘牌應有如下內容:維修單位的名稱;維修許可證編號;筒體水壓試驗壓力值MPa;維修的年、月。
27、每次維修的銘牌不允許相互覆蓋。
28、貯氣瓶永久性的維修銘牌(不允許打鋼字)上,應標明貯氣瓶的充裝系數,驅動氣體充裝量,同時還應有維修單位名稱和充氣的年、月。
報廢
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筒體按進行水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不允許補焊;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內扣式器頭沒有(或未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的;手輪式閥門的二氧化碳滅火器,必須更換壓把式閥門;滅火劑量大于等于4㎏的滅火器,應更換帶間歇噴射機構的器頭或增裝噴槍,無法更換的應報廢。筒體嚴重變形的;結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貯氣瓶外置,進氣管從筒身上進入筒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部或各省(市、區)***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滅火器的報廢年限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在選擇滅火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撲救A類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干粉、鹵代烷等滅火器;
2、撲救B類火災應選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等,撲救水溶性B類火災不得選用化學泡沫滅火器;
3、撲救C類火災應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4、撲救帶電設備火災應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
5、撲救A、B、C、類和帶電設備火災應選用干粉、鹵代烷滅火器;
6、撲救D類火災應選用專用干粉滅火器。
滅火器材小發明,改變世界大角色!
以古到今舉例如果當時有滅火器有些詞一定不是今天這樣的
如:隔岸觀(不見)火,
火燒(不到)眉毛、
火(難)冒三丈、
戰火紛飛(滅)、
烽火(難)連天
烽火四起(不來)
煽風點(不著)火、
玩火自(樂)焚
烽火(再難)戲諸侯
有些事一定不會發生,即使發生了也不是今天的結果
火一定燒不完阿房宮博望坡的曹軍也不會被火燒赤壁之戰也沒有火攻劉備的連營更不會被輕易摧毀今天大家也能看到更大面積的圓明園
當今社會,各種滅火器隨處可見,是消防滅火保障大家安全的必備品。
綜上所述希望更能引起大家對消防設備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