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一張地圖鎮樓)
三國時期,東吳派將軍衛溫率“甲士萬人”抵達夷洲,這是關于大陸與臺灣兩地交流的最早記錄,此后中原王朝與臺灣地區的交流日益深入,而真正在臺灣建立起穩固的政權進行統治,則要到明鄭時期。
鄭成功***后,在島上建立了反清政權,將荷蘭殖民者建立的赤崁樓定位東都明京,設承天府和天興、萬年二縣,另設澎湖安撫司,改熱蘭遮城為安平鎮,紀念自己的老家,福建泉州安平鎮。鄭經繼位后,改東都明京為東寧,改天興、萬年二縣為州,增設南北兩路安撫司。
1682年
臺灣鄭氏政權投降清朝后,清***設立臺廈道臺灣府,下轄臺灣(今臺南市)、鳳山、諸羅(后改為嘉義縣)三縣。雍正年間,清***增設彰化縣、淡水廳、澎湖廳。嘉慶十七年(1812年),增設噶瑪蘭廳。光緒元年(1875年),清***增設臺北府、淡水縣,原淡水廳改為新竹縣,噶瑪蘭廳改為宜蘭縣。
廳,是清朝在邊疆和少數民族地區設立的一種過渡的行政機構,統治穩固后,通常會撤廳設縣。
光緒十三年(1887年),為加強東南海防,清***正式實行閩臺分治,設臺灣省。臺灣省下設臺北府、臺灣府、臺南府和臺東直隸州,三府下轄宜蘭、淡水、新竹、苗栗、臺中、彰化、云林、諸羅、安平、鳳山、恒春11縣和基隆、埔里社、澎湖3廳。
1887年
甲午戰爭后,臺灣為日本所侵占,日本在臺灣設“臺灣總督府”管理臺灣事務。在日據時期,臺灣的行政區劃經過多次變化,到1927年,臺灣被日本劃分為五州三廳,分別為臺北州、新竹州、臺中州、臺南州、高雄州和臺東廳、花蓮港廳、澎湖廳。州、廳之下,設市、郡、支廳,到1945年日本戰敗時,臺灣一共有11市、51郡、2支廳。
1945年
抗戰勝利后,重建臺灣省,將日據時期的五州三廳改為8縣,11市改為9省轄市(臺北、基隆、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屏東),2縣轄市(花蓮、臺東),增設草山管理局,省會駐臺北市。
縣轄市,即縣下轄的市,與鄉、鎮同級
蔣介石集團敗退臺灣后,重新調整行政區劃,撤新竹、彰化、嘉義、屏東4市,增設彰化、嘉義、屏東、宜蘭、桃園、苗栗、南頭、云林8縣,改草山管理局為陽明山管理局。
1950年
1977年,撤陽明山管理局。1982年,復設嘉義市、新竹市。2010年,撤臺北縣設新北市。2014年撤桃園縣設桃園市。
按照大陸同行的行政區劃,臺灣省目前共有臺北、高雄、新北、臺中、臺南、桃園6個地級市(臺灣方面稱“直轄市”),基隆、新竹、嘉義3個縣級市,和宜蘭、澎湖等10縣。臺灣省的地級市均不轄縣、市,所有的縣都是省直轄,部分縣有縣轄市。
2018年
金門縣、連江縣隸屬于中國福建省,***及周邊島礁隸屬于臺灣省宜蘭縣,南沙太平島及周邊島礁隸屬于海南省,東沙群島隸屬于廣東省。
按照臺灣省自己公布的區劃制度,臺灣省按人口規模和政治、經濟、文化地位,將全省分為四級區劃。臺北、高雄、新北、臺中、臺南、桃園6市為一級區劃;宜蘭、澎湖、金門、連江(馬祖)等12縣為二級區劃;在縣以下,人口15-50萬的城鎮設縣轄市,共17個,為三級區劃;人口5萬-15萬的設鎮,5萬以下設鄉,為四級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