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北京的劉先生駕駛的金杯面包車,在四惠橋撞上了一輛蘭博基尼跑車。近日,他收到一份來自車主的起訴書,要求他賠償車輛維修費用共計190余萬元。
目前,劉先生稱,平時就靠拉貨和做安裝賺點生活費,哪賠得起這么多錢?他表示自己將會應訴,“我主要是對維修金額有質疑,希望可以得到權威部門鑒定,給出合理的定損報價。
據了解,事故發生時,蘭博基尼跑車在路中間,打開了雙閃,但是后面也沒有放任何警示標志。劉先生以為它開得慢在正常前進,到跟前才發現車停在路中間是靜止的,于是便猛踩剎車,但為時已晚已經剎不住車撞到了車的后部。
有人認為,雖然蘭博基尼車主沒放警示牌也有責任,但那么遠還打了雙閃,面包車主多多少少總要注意一下。看視頻老遠就發現有雙閃燈,而且面包車車速不算快,左側車道也沒有車。這樣還會撞上,一定是面包車司機分心看別的東西了。
然而,奇怪的是蘭博基尼車主并未在正規的4s店進行維修,而是選擇了一家汽車服務公司。劉先生為面包車買的是100萬的三者險,保險公司認定的損失費大概87萬左右,本來三者保險是夠賠的。但這個損失費遠遠低于豪車司機提出的190萬賠償數額,所以,車主并不認同。要是按照蘭博基尼車主的要求,劉先生自己要掏腰包賠償100萬左右,這對于普通的打工者來說無疑是天價賠償,根本就賠不起。
有網友懷疑稱,看事故照片車輛的前邊沒事,但是從維修單上看,不知道為什么這么多維修項目沖著車前邊的。車主和修車廠有貓膩,建議調查下修車廠和車主的關系。
法律界人士思考下這個問題——一個普通的打工家庭,三代人都掙不到一輛幾百萬的蘭博基尼,為了正常的生活出門上路,有可能面臨上百萬的賠償,需要三代人償還。難道不覺得這里有啥問題么?對于弱者群體面對天價賠償時,法律層面是不是應該給予適當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