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盜君
標題:貴州一老人被流浪狗撞傷,他將經常投喂者告上法庭,最終獲賠4萬
貴州遵義一只流浪狗撞傷老人,經常投喂者判賠4萬的事情引發關注。這只狗將老人撞傷后,老人將一名經常給狗喂食的男子告上了法庭。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很快引起熱議。
遵義正安,一名60歲的老人買菜回家途中,被一條土狗撞倒,經鑒定為右側多發肋骨骨折十級傷殘。隨后老人將一名空調維修師傅萬某某告上了法庭。
而萬某某直到別人通知他才知道此事,對此,他覺得非常冤枉:怎么可能怪到我頭上。
原來,這條土狗是一只流浪狗,經常在萬某某工作的門店外轉悠,他出于好心就經常喂點東西給它吃。也正因為如此,萬某某被認定為常向其投喂食物,事實上系豢養該狗。
事發當時是幾只小狗打架,涉事小狗在追逐的過程中撞到了老人。
老人起訴萬某某索賠7萬余元,經審判,法院判萬某某賠償6萬余元。
對此結果,萬某某表示不服,并選擇上訴:這是流浪狗,不是我養的狗,街上的那些流浪狗我都有喂過,而且也有其他人偶爾投喂,結果只有我一個人賠錢。
再次審理中,雙方終于達成調解,萬某某當場賠償老人4萬元,他表示:只能認栽,當作破財免災了。
法院認為:由于萬某某未能認識到流浪狗的危險性,采取了不當方式投喂,使該狗對其投喂的食物產生了依賴,常在附近流浪,引發本次事故。
法院認為:萬某某向流浪狗投喂食物,可以把他認定為動物的管理人。他的投喂行為對小狗產生了依賴,使其在固定時間出現在固定地點等待投喂,增加了傷人的風險。
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很快引發熱議。
從萬某某的遭遇可以看到,你憐憫流浪狗可以,只能偶爾投喂,不能長期對其進行投喂,不然就會被認定為流浪狗事實上的主人。而流浪狗的攻擊性是比有主家養的狗狗高的,出事的危險也更高,因此你承擔責任被判賠償的可能性也更高。
所以,最好規避風險的辦法就是不要多管閑事,就算是憐憫流浪狗,也最好聯系動物保護組織進行處理。
對于這件事,你有什么想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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