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賣方):***:地方:
乙方(買方):***:地方:
甲乙兩邊本著同等、強迫規則,在共通按照國度關系法令的基礎下簽署本公約。簡直實質如次:
一、品名、數目及規格
乙方在甲方商行歲月日買商品件。
二、付款辦法
商品總價款:圓整(¥:元)。乙方驗貨后沿用現款情勢付出甲方60%,結余40%貨到付款。
三、包裝辦法
按保守包裝(外包裝木箱,內包紙絹)由供方控制包裝。
四、輸送辦法及交貨場所
由甲方控制輸送,運腳由乙方接受,貨到如展示破滅,或與原貨不符,由甲方控制,交貨后由乙方控制十足負擔。
五、兩邊負擔負擔
1、甲方保護向乙方所出賣商品品德和品質。甲乙兩邊在簽定交易公約前無疑義,公約登時奏效。
2、甲乙兩邊實行各自負擔后,兩邊無疑義簽名后本公約(一式兩份,兩邊各執一份)登時奏效。
六、本公約未盡事件,兩邊共通計劃處置。
甲方:
乙方:
歲月日
【篇二】
供方:
需方:
1.經供應和需求方兩邊充溢計劃承諾,按照以次條件交易以次商品,并簽署本公約。在實行中,任何一方不實行公約,承諾擔失約負擔。
2.商品
3.品質規范:規范
4.包裝訴求及用度承擔:包裝按照行業規范,包裝用度由供方接受
5.品質檢查及驗收辦法:需方當場驗收
6.預算辦法及克日:公約簽署日預支定金群眾幣元整(¥),公約簽署90天內將余款群眾幣元整(¥)元打入供方指定賬戶
7.失約負擔:按《中華群眾民主國公約法》實行,需方未按公約商定付出貨款,須另付出貨時值值10‰的失約金。
8.爭議處置的***:群眾人民法院詞訟
9.供應和需求兩邊因為人工不行抵擋和非企業自己形成的原所以不許實行公約時,該當登時報告對方,經兩邊計劃或公約處置構造查實表明,可免予接受財經負擔。
10.上述條件如有未盡事件,應以書面彌補,動作附屬類小部件。
11.本公約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持一份,經兩邊簽名蓋印后奏效至貨款兩清時作廢。
供方:
需方:
簽署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