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受方(以次簡稱甲方)
出售方(以次簡稱乙方)
甲乙兩邊就下列擺設交易事變,按照《公約法》及其余關系法令規則,經兩邊充溢和睦計劃,完畢如次和議,以供兩邊遵照實行。
乙方必需莊重依照兩邊商定的品質訴求、本領規范以及產物圖紙大概樣件的訴求舉行供貨。
本公約產物的品質保護期不少于l2個月。
公約總價款¥(小寫:)
1.付款辦法
公約簽署后預支總價款的30%(個中20%為定金)初驗收及格發貨前付總價款的30%,終驗收及格后l0天內付總價款的30%,擺設運用一年無品質題目(自終驗收及格之日起);付出10%的質量保證金。
2.海內產物或合伙廠的產物必需完備出廠及格證
甲方應將所供貨色的用戶畫冊、保修畫冊、相關材料及配件、隨機東西等托付給乙方。
3.包裝辦法
產物的價錢已包括包裝用度。本公約項下的產物包裝,必需適合國度規范大概行業規范;沒有國度規范大概行業規范的,實用兩邊商定規范;甲方無更加訴求的,實用貿易常規,乙方該當保護產物包裝不妨使產物安定地輸送和積聚。乙方需接收包裝物的,用度由乙方接受。
4.托付場所
5.托付日子
乙方保護在公約簽署后,收到預支款之日起三個月內擺設初驗收及格并發貨。
乙方交貨店應在七日內實行擺設的安置和調節和測試處事并經過甲方驗收。
6.輸送
7.售后效勞
在品質保護期內,擺設展示品質題目或本領妨礙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報告后鋁鐘點內無前提舉行培修或調換。甲方展示本領題目向乙方接洽的,乙方應供給本領扶助。品質保護期滿后展示品質題目或本領妨礙的,乙方應以優惠價錢連接供給效勞。
8.失約負擔
乙方托付的擺設品質不適合商定的,應付出公約總金額的10%的失約金。
乙方改期托付擺設的(囊括返修、調換、補交等),該當依照公約總金額的0.5%乘以過期天數向甲方付出失約金。乙方過期勝過15天的,甲方有權廢除公約并訴求乙方補償丟失,丟失補償額為本公約總金額的20%。如有未盡事件,兩邊再另行計劃。
9.公約份數
如附擺設清單或本領和議的,則動作公約構成局部,與公約規則不普遍的,以公約為準。本公約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本公約經兩邊簽名蓋印后奏效。
10.兩邊其余商定事變:
對本公約正文或附屬類小部件作任何變動,必需簽署彌補和議,并應由兩邊受權代辦簽名并加蓋公司公約專用章或私章。
出售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辦人: 法定代辦人:
委派代勞人: 委派代勞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錢莊: 開戶錢莊:
賬號: 賬號:
簽署功夫:年月日
簽署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