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出書公約是出書社與文章權人完畢合宜的大作承諾運用公約。當兩邊本家兒對公約條件的含意爆發各別領會時,要應用符合的本領舉行證明,如文義證明、手段證明和真誠證明,以決定爭議條件的如實含意。以次是常識庫小編為大師經心籌備的:3篇典籍出書公約范本。歡送觀賞與參考!
典籍出書公約范本一
簽訂公約兩邊:
出書者:____,以次簡稱甲方
著(譯)者:____,以次簡稱乙方
甲乙兩邊過程充溢計劃,就甲方接受乙方書稿的出書題目完畢如次和議,共通恪守實行。
第一條甲方承諾出書乙方書稿《》并享有該書稿的私有出書權,其克日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公約功夫有權將該書稿以百般情勢出書。期滿后,經兩邊計劃可再征訂。
第二條該書稿是乙方自己的才華功效(或受他人委派的才華功效),如爆發剽竊和侵吞他人版權情景,由乙方接受侵權負擔。
第三條在本公約靈驗功夫,乙方不得將該書稿以任何情勢在其它出書單元另行出書。要不,乙方應向甲方償付失約金____千元。第四條該書稿的篇幅和插圖(像片)____。
第四條該書稿的篇幅和插圖(圖片)。
第六條該書稿的基礎稿酬定于每千字____元,并按規則付印數稿酬。書出書后,一個月內付訖十足稿酬。
第六條該書定于___年__月尾出書。如不許準時出書,甲方應預付給乙方30%以內的基礎稿酬。
第七條本公約簽署后,因為客觀場合的變革不許出書,甲方應付出給乙方30%的基礎稿酬。因為甲方的因為不許出版,付給乙方50%-70%的稿酬。遇有這兩種情景,都應在____天內將草稿退給乙方。
第八條甲方對草稿控制,規則上不給乙方看清樣。如乙方訴求看清樣,只能作部分筆墨變換,如因變換過多而形成財經損成仇延遲出版功夫,由乙方控制。
第九條書出書后,贈乙方樣書20冊,乙方可按訂價的70%購書100冊。此后每重印一次,贈乙方樣書2冊。
第十條在本公約靈驗功夫,經乙方承諾,甲方有權承諾圈外人連載、選編、改編、翻譯、灌音播放和拍攝***片子等,甲方應將所得酬報的70%轉軌乙方。
第十一條本公約自簽名之日起行效。實行公約功夫兩邊如爆發爭議,應和睦計劃處置,計劃不可,任何一方都不妨提請出書處置構造評斷,或向人民法院告狀。
第十二條本公約如有未盡事件,須經兩邊共通計劃作出彌補規則,彌補規則與本公約具備一致功效。
第十三條本公約本來一式二份,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___(簽名蓋印)乙方:___(簽名蓋印)
地方:___ 地方:___
***:___ ***:___
___年___月___日
典籍出書公約范本二
(國度產權局1999年X月訂正)
甲方(文章權人): 地方:
乙方(出書者): 地方:
大作稱呼:
作家簽名:
甲乙兩邊就上述大作的出書完畢如次和議:
第一條甲方賦予乙方在公約靈驗期內,在(華夏陸地、華夏香港、華夏臺灣、或其余國度和地域、全寰球)*以典籍情勢出書刊行上述大作(華文、×文)*文本的私有運用權。
第二條按照本公約出書刊行的大作不得含有下列實質:
(一)阻礙憲法決定的基礎規則;
(二)妨害國度一致、霸權和版圖完備;
(三)妨害國度安定、光榮和便宜;
(四)激動民族分割,侵吞少量民族風尚風氣,妨害民族結合;
(五)揭發國度神秘;
(六)傳播淫穢、迷信大概襯托暴力。妨害社會私德和民族特出文明保守;
(七)恥辱大概毀謗他人;
(八)法令、規則規則遏止的其余實質。
第三條甲方保護具有第一條賦予乙方的權力。因上述權力的運用侵吞他人文章權的,甲方接受十足負擔并補償所以給乙方形成的丟失,乙方不妨中斷公約。
第四條甲方的上述大作含有侵吞他人光榮權、肖像權、全名權等人身權實質的,甲方接受十足負擔并補償所以給乙方形成的丟失,乙方不妨中斷公約。
第六條上述大作的實質、篇幅、體制、圖表、附錄等應適合下列訴求:
第六條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上述大作的譽清稿托付乙方。甲方不許準時交稿的,應在交稿克日滿月前日報告乙方,兩邊另行商定交稿日子。甲方到時仍不許交稿的,應按本公約第十一公約定酬報的%向乙方付出失約金,乙方不妨中斷公約。
甲方托付的稿子應有作家的簽章。
第七條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出書上述大作,最低印數為冊。乙方不許準時出書的,應在出書克日滿月前日報告甲方,并按本公約第十一公約定酬報的%向甲方付出失約金,兩邊另行商定出書日子。乙方在另行商定克日內仍不出書的,只有因不行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公約第十一公約定向甲方付出酬報和償還大作復制件,并按該酬報的%向甲方付出補償金,甲方不妨中斷公約。
第八條在公約靈驗期內,一經兩邊承諾,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公約定的權力承諾第三方運用。如有違犯,另一方有權訴求財經補償并中斷公約。一方經對方承諾承諾第三方運用上述權力,應將所得酬報的%托付對方。
第九條乙方敬仰甲方決定的簽名辦法。乙方如需變動上述大作的稱呼,對大作舉行竄改、刪省、減少圖表及媒介、跋文,應征得甲方承諾,并經甲方書面承認。
第十條上述大作的大樣由乙方審閱校對。
(上述大作的大樣由甲方審樣。甲方應在日內簽名畏縮還乙方。甲方未準時審閱校對,乙方可自行審閱校對,并按安置付印。因甲方竄改形成版面變換勝過%或未能準時出書,甲方接受改版用度或延遲出書的負擔。)
第十一條乙方沿用下列辦法及規范之從來甲方付出酬報:
(一)基礎稿酬加印數稿酬:元/每千字×千字印數(以千冊為單元)×基礎稿酬%。
或
(二)一次性付酬:元。
或
(三)版稅:元(典籍訂價)×%(版稅收的比率)×印數。
第十二條以基礎稿酬加印數稿酬辦法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大作出書后日內向甲方付出酬報,但最長不得勝過半年。
或
以一次性付出辦法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日內向甲方付訖。
或
以版稅辦法付酬的,乙方在出書后日內向甲方付訖。
乙方在公約簽名后日內,向甲方預支上述酬報的%(元)*。
乙方未在商定克日內付出酬報的,甲方不妨中斷公約并訴求乙方連接實行付酬的負擔。
第十三條甲方托付的稿子未到達公約第六公約定的訴求,乙方有權訴求甲方舉行竄改,如甲方中斷依照公約的商定竄改,乙方有權中斷公約并訴求甲方返還賬公約第十二公約定的預支酬報。如甲方承諾竄改,且重復竄改仍未到達公約第六條的訴求,預支酬報不返還乙方;如未付出預支酬報,乙方按公約第十一公約定酬報的%向甲方付出酬報,并有權中斷公約。
第十四條上述大作初次出書年內,乙方不妨自行確定重印。初次出書年后,乙方重印應事前報告甲方。即使甲方須要對大作舉行竄改,應于收到報告后日內回復乙方,要不乙方可按翻版重印。
第十五條乙方重印、重版應將印數報告甲方,并在重印、重版日內按第十一條的商定向甲方付出酬報。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核對乙方應向甲方付出酬報的帳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舉行核對,需供給書面受權書。如乙方蓄意少付甲方應得的酬報,除向甲方補齊草率酬報外,還應付出十足酬報%的補償金并接受核對用度。如核對截止與乙方供給的草率酬報符合,核對用度由甲方接受。
第十七條在公約靈驗期內,如典籍脫銷,甲方有權訴求乙方重印、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中斷重印、重版的書面回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重版的書面訴求后月內未重印、重版,甲方不妨中斷公約。
第十八條上述大作出書后日內乙方應將大作草稿退回甲方。如有破壞,應補償甲方元;如有丟失,補償元。
第十九條上述大作初次出書后日內,乙目標甲方贈樣書冊,并以折價售予甲方典籍冊。歷次重版后日內,乙目標甲方贈樣書冊。
第二十條在公約靈驗期內乙方按本公約第十一條(一)基礎稿酬加印數稿酬辦法,大概按本公約第十一條(二)一次性付酬辦法向甲方付出酬報的,出書上述大作的訂正本、壓縮編制本的付酬的辦法和規范應由兩邊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條在公約靈驗期內,甲方承諾第三方出書包括上述大作的選集、文集、總集的,須博得乙方承諾。
在公約靈驗期內,乙方出書包括上述大作的選集、文集、總集大概承諾第三方出書包括上述大作的選集、文集、總集的,須加行博得甲方書面受權。乙方博得甲方受權的,應準時將出書包括上述大作選集、文集、總集的情景報告甲方,并將所得酬報的%托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在公約靈驗期內,甲方承諾第三方出書上述大作電子版的,須博得乙方的承諾。
在公約靈驗期內,乙方出書上述大作電子版大概承諾第三方出書上述大作電子版的,須另行博得甲方書面受權。乙方博得甲方受權的,應準時將出書上述大作電子版的情景報告甲方,并將所得酬報的%托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一經甲方書面承諾,乙方不得運用本公約第一條受權范疇除外的權力。
(甲方受權乙方代勞運用(本公約第一條受權范疇除外)*運用上述大作的權力,其運用所得酬報甲乙兩邊按比率分紅。)
第二十四條兩邊因公約的證明或實行爆發爭議,由兩邊計劃處置。計劃不可將爭議提交仲載組織仲載(向群眾人民法院提告狀訟)。*
第二十五條公約的變換、續簽及其余未盡事件,由兩邊另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本公約自簽名之日起奏效,靈驗期為年。
第二十七條本公約一式兩份,兩邊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帶*的為采用性的實質。
典籍出書公約范本三
文章權人(以次簡稱甲方):
出版者(以次簡稱乙方):
文章權代勞人:
著譯稿稱呼:
大作簽名:
甲方受權乙方按本公約的商定運用上列書稿。兩邊完畢和議如次:
第一條 該書稿的私有出書權由甲方在本公約第十五公約定的靈驗期內賦予乙方。乙方在此靈驗期內有權將該書稿以百般華文版/電子版情勢出書,并在海內刊行。
第二條 該書稿系甲方自己創造(或翻譯)的草稿,享有文章權。
甲方保護上述大作不含有違犯憲法決定的基礎規則,不含妨害國度一致、霸權和版圖完備,不含妨害國度安定、光榮和便宜、妨害民族結合、揭發國度神秘、恥辱或毀謗他人及法令規則遏止的其余實質。
典籍出書后如大作含有上述實質,或創造有侵吞他人文章權及其余民事權力動作,甲方應負十足負擔,并補償乙方由此遭到的財經丟失,乙方可中斷公約。
第三條 在本公約靈驗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書稿的十足或一局部、或將其實質稍加竄改以原稱呼或調換稱呼賦予圈外人另行出書。甲方若違犯本公約定,應補償乙方財經丟失,乙方并可中斷本公約,并有權訴求甲方舉行補償。
第四條 上述大作的實質、篇幅、體制、圖表、附錄等應適合下列訴求:
篇幅(估):開本: 印數:圖表: 訂價(估):附錄:
第六條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大作的齊、清、定稿子(打字與印刷稿軟/光盤)托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許準時交稿,應在交稿克日滿月前_____日報告乙方,兩邊另行商定交稿日子。甲方到時仍不許交稿或所交稿子經屢次竄改仍達不到出書訴求的,乙方不妨中斷出書公約并有權訴求甲方返還第八公約定并已付出的預支稿酬。 甲方托付的稿子應有作家的簽章。乙方敬仰甲方決定的簽名辦法。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_____年_____月之前出書該書稿。最低印數為_____冊。如展示乙方自己沒轍遏制的特出情景須延遲出書日子,乙方應與甲方另議出書日子。
第七條 乙方將依照國度規則的稿酬規范沿用以次三種辦法之個中一種向 甲方付出稿酬:
1.基礎稿酬印數稿酬(注:印數勝過10000冊付出印數稿酬): _____元/千字×千篇幅印數(以千冊為單元)×基礎稿酬8%
2.一次性付酬:_____元。
3.版稅:_____元(典籍訂價)×_____(版稅收的比率%)×出賣冊數。
第八條
(一)以基礎稿酬辦法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大作出書后3個月內向甲方付出;
(二)以一次性辦法付酬的,乙方應在甲方交稿后30日內向甲方付訖;
(三)以印次辦法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大作出書后3個月內向甲方付出。
按照兩邊更加商定,乙方在公約簽名30日內不妨向甲方預支_____元動作預支稿酬。
第九條 在公約靈驗期內,出書上述大作的訂正本、壓縮編制本的付酬辦法和規范應由兩邊另行商定。
第十條 在公約靈驗期內,甲方承諾第三方出書上述大作的電子版,須博得乙方的承諾。
在公約靈驗期內,乙方出書上述大作電子版大概承諾第三方出書上述大作電子版的,須另行博得甲方書面受權。乙方博得甲方受權的,應準時將出書上述大作電子版的情景報告甲方,并將所得酬報的_____%托付甲方。
第十一條 該書稿初次出書后,乙方應捐贈甲方樣書_____冊。乙方承諾甲方自己在該書稿初次出書后3個月內按_____折購書_____冊,但需在付印前預定。
第十二條 該書稿初次出書一年之內,乙方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乙方如需重印,應事前報告甲方并送校本來;甲方收到報告后,應在一個月內將竄改看法報告乙方,要不乙方按翻版重印。
第十三條 甲方受權乙方在公約靈驗期內承諾圈外人以摘編、選編情勢連載該書稿。
第十四條 甲方受權乙方代勞運用(本公約第一條受權范疇除外)出書上述大作的權力,出書所得的酬報(非買斷)甲乙兩邊按_____比率分紅。
第十五條 本公約自簽署之日起奏效,靈驗期為5年。任何一方訴求延遲公約克日,應在公約期滿前三個月報告對方,能否延遲由兩邊約定。
第十六條 如一方覺得對方違犯本公約條件,由兩邊協融合決,或請兩邊承諾的上司主管部分或文章權處置組織調制、評斷;也可向人民法院告狀。
第十七條 本公約條件如需彌補、變動,由兩邊約定,簡直條件可在附加條件”中列出。
本公約一式兩份,兩邊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乙方:
地方:地方:
***:***:
文章權委派人:法人代辦:
簽名/章日子: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名/章日子: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