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領效勞協作和議
委派方(以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效勞方(以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邊為聯袂協作,激動興盛,滿意便宜,精確負擔,按照中華群眾民主國相關法令之關系規則,本著淳厚斷定、互利互利規則,貫串兩邊本質,計劃普遍,特簽署本公約,以求共通遵照:
第一條名目稱呼:_____。
第二條效勞實質、辦法和訴求:
1、效勞實質:乙方控制該項手段本領、動工處置,工程當場處置、當場簽證、工程驗收、工程預算等。
2、效勞辦法:甲方控制該項手段十足資本,資料供給,動工部隊采用;乙方控制該項手段十足本領、動工處置,工程當場處置、當場簽證、工程驗收、工程預算等。
第三條酬報及其付出辦法:
1、本名目酬報:按玫瑰園社區展現區(售樓部)公園盛景工程公約總造價的2.5%收取本領效勞費(不含稅)。效勞方實行專科本領處事,處置本領題目須要的經費,由__甲方_承擔。
2、付出辦法為如次:
(1)公約簽名奏效后,本領效勞費于每月月尾由甲方按酬報總數的30%向乙方付出,直至付到公約酬報額的90%;保存10%做為質量保證金。
(2)待公約實行實行后(驗收及格之日起)___10___日內甲目標乙方付出十足酬報余額。
第四條甲方的重要負擔
1.在公約簽名奏效后向乙方供給本領材料、數據、資料、樣本等。
2.在接到乙方對于訴求矯正或調換不適合公約商定的本領材料、數據、資料、樣本的報告2天內準時做出回復;
3.按約向乙方付出酬報,乙方開戶錢莊帳戶為:______________。
4.扶助乙方實行下列共同事變:______資料的供給,資本到位,動工部隊及人頭滿意乙方訴求___。
第六條乙方的重要負擔
1.在商定的功夫前實行本領效勞處事;
2.創造甲方供給的本領材料、數據、樣本、資料或處事前提不適合公約商定時,應在公約奏效后3天內報告委派方矯正大概調換;
3.應付甲方交給的本領材料、樣本等妥貼保存;在公約實行進程中,如創造連接工***資料、樣本或擺設等有破壞傷害時,應遏止處事,并準時報告委派方;處事實行后應償還上述本領材料、樣本,不得專斷存留復成品。
第六條竊密條件
1、兩邊保護對從另一方博得且沒轍自公然渠道贏得的貿易神秘(本領消息、籌備消息及其余貿易神秘)給予竊密。一經該貿易神秘的原供給方承諾,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揭發該貿易神秘的十足或局部實質。但法令、規則另有規則或兩邊另有商定的之外。
2、一方違犯上述竊密負擔的,承諾擔相映的失約負擔并補償由此形成的丟失。
第七條甲方的失約負擔
1.甲方未依照公約商定供給相關本領材料、數據、樣本和處事前提,感化處事品質和進度的,該當如數付出酬報。過期一個月不供給商定的物資本領前提,乙方有權廢除公約,甲方該當付出數額為酬報總數10%的失約金。
2.甲方耽擱付出酬報,該當付出數額為酬報總數5%的失約金,過期二個月不付出酬報大概失約金的,該當交還處事功效,補交酬報,付出數額為酬報總數10%的失約金。
第八條乙方的失約負擔
1.專斷不實行公約,該當免收酬報并付出數額為酬報總數1%的失約金。
2.未按商定的克日實行處事的,應付出數額為酬報總數5%的失約金。
3.未按質按量實行處事的,該當控制窩工矯正或如數補。即使給甲方形成丟失的,應補償丟失;
4.在處事功夫,創造對方供給的本領材料、數據、樣本、資料或處事前提等不適合公約規則,未按商定克日報告委派方,形成本領效勞處事阻礙、耽擱或不許實行的,應酌減或免收酬報;
5.在處事功夫,創造委派方供給的貨色有受損的傷害,未按商定克日報告委派方,應付由此形成的丟失接受負擔。
6.對甲方托付的樣本,資料及本領材料保存不善,形成滅失、缺少、蛻變、傳染大概破壞的,應補償丟失。
第九條不行抗力
1、本公約所稱不行抗力是指不許預示、不許克復、不許制止并對一方當事人為成宏大感化的客觀事變,囊括但不限于天然災禍如洪流、地動、火警微風暴等以及社會事變如搏斗、動蕩、當局動作等。
2、如因不行抗力事變的爆發引導公約沒轍實行時,遇不行抗力的一方應登時將事變情景書面奉告另一方,并應在10天內,供給事變確定及公約不許實行大概須要改期實行的書面材料,兩邊承認后計劃中斷公約或姑且推遲公約的實行。
第十條爭議的處置
1、本公約受華夏群眾民主國法令統率并按其舉行證明。
2、本公約在實行進程中爆發的爭議,由兩邊本家兒計劃處置,也可由相關部分融合;計劃或融合不可的,按下列第2種辦法處置:(1)提交評斷委員會評斷;(2)照章向群眾人民法院告狀。
第十一條彌補與附屬類小部件
1、本公約未盡事件,按照相關法令、規則實行,法令、規則未作規則的,甲乙兩邊不妨完畢書面彌補和議。
本公約的附屬類小部件和彌補和議均為本公約不行分隔的構成局部,與本公約具備一致的法令功效。
第十二條公約功效
2、本公約自兩邊或兩邊法定代辦人或其受權代辦人簽名蓋印之日起奏效。靈驗期從自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止。
本公約一式二份,兩邊各執一份,具備一致法令功效。
甲方(蓋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辦人或控制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場所:_________
乙方(蓋印):__________
法定代辦人或控制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場所: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