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龜玳瑁雙雙遇險,瓊海漁民及民警及時救助。警方供圖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8月4日消息(記者蘇桂除通訊員彭崴朱咸錦)8月2日上午,漁民董先生來到省***廳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瓊海支隊博鰲***求助,稱其在瓊海市博鰲鎮錦江碼頭內發現一只綠海龜和一只玳瑁被困在廢棄的漁網后,將其解救并帶到***。
被董先生解救的綠海龜體長約31厘米、寬約28厘米,玳瑁體長約37厘米、寬約34厘米。民警經過仔細查看后發現,其中綠海龜身上有多處擦傷,若不及時處理,情況將會惡化。民警聯系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將海龜和玳瑁送到了省水生野生動物救助站進行***救助。
海龜玳瑁雙雙遇險被解救。警方供圖
據了解,綠海龜又稱青海龜,是海洋中的爬行類動物,綠海龜廣泛分布在熱帶及亞熱帶海域中,即約南北緯度20℃等溫線之間的海域,并在水溫逾25攝氏度的沙灘上產卵。由于它用肺呼吸,在海中的潛水深度極限約一兩百米。綠海龜的主食為海中的海草與大型海藻,因此體內脂肪累積了許多綠***素,呈現淡綠色,也因而得名。綠海龜已瀕臨絕種,在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中列為瀕危物種。
海龜玳瑁雙雙遇險被解救,警方供圖。
玳瑁屬于海龜的一種,玳瑁的外形與其他海龜大致相似,都有扁平的軀體、保護性的背甲,以及適于劃水的槳狀鰭足,而玳瑁最明顯的特點是其鷹喙般的嘴,以及軀體后部鋸齒般的緣盾。
警方提醒: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方能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如發現受傷或被困的野生動物,特別是保護動物,請第一時間報告林業、***等相關部門,避免與動物直接接觸,防止誤傷或被抓傷、咬傷,以便***人員及時妥善救助;如發現有人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請及時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第1款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