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韓邦慶《海上花列傳》第15回“實夫方知是拉皮條的,笑置不理”。原來“拉皮條”的意思是從中牽線,拉攏男女搞不正當關系。
那么這個詞是怎么來的呢?
拉皮條的出處。清朝時期,北京有個皮條營,是當時著名的紅燈區。人力車夫經常會在周邊地區攬活,嫖客們上了車,去皮條營去做這皮肉生意。久而久之,專在這周邊轉悠的人力車夫就被稱為拉皮條的,再到后來,被引伸到替***拉客的掮客身上,拉皮條于是變成了專用名詞。
拉皮條有時也會有一定的風險。拉皮條也不是都是一帆風順的,有些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在事情的過程中會投下魚餌,甚至更大的經濟價值的財物直至現金賄賂,可是到頭來,事情沒有辦成,皮條客會承擔這方面的經濟損失的責任,“偷雞不成反蝕把米”。還有介紹賄賂罪的嫌疑。
“拉皮條”的名詞,只限于不正常的男女結合,正常的保媒拉線就不能適用,譬如有人請你去做媒人,你若對人家說:“我來替你家千金小姐‘拉皮條’。”那你就要吃了巴掌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