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察在演練中使用伸縮警棍
伸縮警棍就是俗稱的“甩棍”,我國警察主要使用阻力鎖定結構的產品。它在結構上和折疊傘的龍骨有些像,由不同直徑大小的三節金屬圓管(柱)內外套合組成,攜帶時收縮成很短的一節。
不同之處在于伸縮警棍的使用要求上比較粗暴,使用者要抓住握把用力把中管、前管甩出來,使它們之間的圓錐結合面上形成巨大的摩擦力,保證警棍揮舞、擊打、戳刺的過程中不會突然松動、縮回。
和部分甩棍商販出于商業目的、影視劇作品出于視覺欣賞需要而形成的文字、視頻宣傳不同,伸縮警棍的優勢和強項僅在于便攜這一點上,甩棍近戰無敵論在本質上和靠手槍打下飛機的江湖傳奇沒有什么不同。
和同長度的鋼管相比,伸縮警棍在威力上并無突出之處;不僅成本上要高得多,而且還存在可靠性上的問題——實際使用中不少伸縮警棍出現了意外縮回、棍頭(前管、球頭)飛掉、甚至折斷等現象,雖然嚴格來說這屬于不應有的質量控制缺陷。
圖:除了折疊后便攜,甩棍一無是處
尤其值得強調的一點是,僅從武器本身來說,伸縮警棍對于短刀沒有任何的壓制、克制能力。類似《殺破狼》中的格斗場面是純粹為了彰顯主角能打而刻意設計的耍花動作,和真實的短刀格斗完全背道而馳:
圖:把這段鏡頭當真去學,就等著有一天死在街頭吧
以右撇子為例,有經驗的持刀者一旦進入格斗姿態,都會轉身以左側靠前、調整步伐彎曲雙膝、彎腰沉胸前傾上身;左手抬高到肩部位置隨時準備伸出,而右手則反手(刀尖和伸直的大拇指同向)持刀收攏在身前。
這個過程中持刀者的右手是無法被攻擊到、被控制、而且始終蓄勢待發的。一旦目標被持刀者的左手成功干擾視線、或是部分控制(比如抓住手臂牽扯使其身體一側暴露),持刀者的右手就會從下往上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距離反復、連續刺擊目標的軀干。
伸縮警棍在這種情況下無法安全、可靠的有效解除對方的進攻能力。
如果警察仍然學習《殺破狼》里的同行高舉甩棍往前沖,而絲毫不顧及距離控制和保護胸腹要害,結局必然是被用左臂或是左肋挨上一棍的持刀者闖入貼身距離然后壯烈犧牲,耗時不會超過幾秒鐘。
事實上如果現場局面還能維持在罪犯不傷及他人的狀態,警察更應該做的是對峙、吸引罪犯注意,等待增援或者戰術機會的出現;實在沒有選擇,找根長點地拖把桿子也比那武大郎的燒火棍靠譜。
對于警察來說,雖然有伸縮警棍總比空手要強得多,但仍然要對它的局限性抱有充分深刻認識。我們不能以武俠小說或是電影電視劇里瞎編亂造的情節去要求警察;那不僅不公平而且也不現實,形成的社會輿論對于改善社會治安不會有任何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