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鱘魚、椰子蟹、六角恐龍等動物時,你的第一反應是“保護動物,人人有責”,還是“紅燒鱘魚”“清蒸椰子蟹”“可愛寵物”呢?
最近,短視頻平臺上出現了一些“測評珍貴食材”“養殖珍稀寵物”的內容,有網友質疑,這些珍稀動植物允許吃嗎?可以養嗎?對此,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首席科學家、農業農村部淡水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實驗室主任危起偉表示,私自食用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嚴重者可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已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危起偉介紹道,去年出臺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規定,全面禁食陸生的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飼養的野生動物)。
陸生的野生動物不許吃,那水生的呢?危起偉進一步解釋,捕撈魚類等天然漁業資源是一種重要的農業生產方式,也是國際通行做法,漁業法等已有規范。因此,《決定》所涉禁食范圍主要關注陸生野生動物,除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禁止食用的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外,不禁止食用其他水生野生動物。
“今年初,南通有一人‘頂風作案’,私自捕撈、食用中華鱘,被判處一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危起偉提醒,不論是哪種野生動物,不管是否被國家保護,從安全和文明的角度,最好都不要食用。
關于視頻中,某些網絡博主宣稱“養殖”族群是可以食用的這一觀點,危起偉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只有列入“人工繁育動物名錄”的養殖保護動物才能夠作為食品,若不屬于名錄范圍,即使是養殖的也不能吃。比如,養殖的中華鱘、長江鱘也不允許吃。
而關于椰子蟹等物種存在的“有些國家讓吃,有些國家不讓吃”的爭議,他解釋道,有些物種在某地區存活得很好,在另一個地區保有量很少,從而導致保護政策不同,這很常見。我們能做到的是查清源頭,避免購買瀕危地區的保護動物,若無法確認,不吃為宜。
“我不吃,養總行了吧!”針對這種聲音,危起偉稱,飼養國家保護動物需要林業、農業部門審批,私自養殖屬于違法行為。另外,對于常規的野生物種,若私自養殖規模過大,將破壞該物種的野生種群生態,對生態系統帶來負面影響,應盡量避免飼養。
“保護生物多樣性,每個人都有責任。”危起偉表示,保護瀕危動物是沒有國界的。他建議,在購買不常見的食品、養所謂“珍稀”寵物前,需要查清“是什么、哪來的”,切勿在未知條件下吃、養。既有安全風險,也不利于保護生物多樣性,甚至可能會觸犯刑法。此外,短視頻博主更要注意此事,勿將保護動物當作“食品”“寵物”,否則很容易誤導觀眾。由此引發的“獵奇”風潮,會使瀕危動物受到更大威脅。
責編:羋金來源:強國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