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說:生活是很好玩的。我套用一下,覺得寫字也是很好玩的。
能坐下來,心無旁騖地寫上一點什么,在我看來,最是一種難得的享受。
人,是個奇怪的物種,每時每刻,不管在哪里,處在什么環境下,都會不停地產生這樣那樣的想法,在頭腦里攢成一團;心里的話越攢越多的時候,就覺得非要說出來。不為什么,就是想說給自己聽。所以周國平說:“一個真正的寫作者,不過是一個改不掉寫日記習慣的人,他的全部作品都是變相的日記。”愛寫字的人不一定都有成名的作品,但他一定是個愛寫日記的人。對這一點,我很有體會。小時候,也就剛剛識字不久,有一天,不知何事讓大人生了氣,被姥姥好好數落了一番。那一刻,心里很氣,憋屈得厲害,小小的我,竟設法找來一張紙,把自己心里的委屈寫了出來,這就是最初的日記吧。這一幕至今我仍然十分清楚地記得。當寫出來以后,心里似乎好受了許多。
后來知道,那是一種釋放后產生的愉***。
當了語文老師,我要求學生,上我的課,一定要備有“三個一”——一本《現代漢語詞典》,一本《古漢語常用字字典》,還有一個就是日記本。日記必須天天寫,一周批改一次。說是批改,其實只是大致瀏覽,目的是為了讓學生養成每天寫上幾筆的習慣。后來學生畢業、考學、學***再到參加工作,因此而受益者眾多。不少同學成為文字工作者。見到我時,常常提起此事。
人的一生,不光是忙“正事”“大事”,除此以外,其實是有許多閑暇時光的,人的精神生活同物質生活一樣,同樣需要得到某種滿足。從前反對“玩物喪志”,指的是只顧玩賞喜好的東西,消磨掉了做正事的志氣。這和在工作間歇時,做一點有趣的事,放松心靈,陶冶情操,調劑生活,讓日子過得更有情趣更豐富,絕不可混為一談。
大千世界繽紛多彩,人的愛好多種多樣。有人愛美食,有人喜飲茶;有人愛觀鳥,有人喜歡花;有人喜動,有人樂靜,有人愛山,有人樂水;有人喜歡柳岸荷堤春曉日,有人喜歡厚積落葉聽雨聲——正所謂“亂花漸欲迷人眼”,生活的范圍有多廣,人的喜好就有多廣。而不論愛好什么,人們著迷的是日子中的這點滋味。
在《夜光杯》讀到兒童文學作家任溶溶的“過一天快活一天”的文字,怎樣過才算快活呢?老先生希望“天天寫出小文章”,這說的就是寫字的快樂。生活中這樣的人怕也不是少數。我知道,那純粹是出于本心,與功利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