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50年代,美國的法律規定:公共汽車上前面四排座位要留給白人!
晚上6點,蒙哥馬利縣一位名叫羅莎.帕克斯的非洲裔黑人婦女在完成了一天的裁縫工作之后,在公交車站等了好久終于等來了自己要搭乘的公交車。
但是,上車之后人已經很多,允許黑人坐的后排座位已經滿員,所以她就坐到了中排座位上,這個區域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什么人種都可以坐的空間。
隨著公交車繼續向前開,乘車的人越來越多,好多人只能站到過道上,其中包括一位扶著車頂扶手的白人。司機就扯著嗓子高喊讓黑人為其讓位,結果沒人理他,結果這個哥們火冒三丈,脾氣立增,走到中間,對著黑人們發出警告:最好有自知之明,要不哥就不客氣,立馬報警!
一些乖巧聽話的黑人向車后部走去,而英勇的麗莎紋絲不動,兩個人懟了起來,然后警察就一呼即應,對著這位黑人婦女直接拘捕:法律就是法律,你被捕了!
這就是后來能夠產生美國人權法案的黑蝴蝶效應的小爭端。
其實,以前也發生過大量類似的事情,但是都以其他黑人忍氣吞聲而結尾。
但是,這次事件卻遇到了合適的“天時、地利、人和”,再次證明了我們老祖宗的聰明智慧!
首先人和,這個黑人婦女與他人不同,是蒙哥馬利縣的社交明星,積極參加多個社會團體,熱心助人,無私奉獻,另外還是有色人種民權促進會和路德教會的領導,與一些白人權貴也有些交叉關系。
再說地利,麗莎所在的黑人社區所有人基本上都認識她,而且極受尊重和歡迎,加上之前經常出現的前例,讓黑人們已經積怨很久,具備了很強大的基礎。
最后天時,在前一年,美國高院剛通過了一項規定:在公共學校進行種族隔離為違法行為;最為重要的是,后來成為美國人權抗爭的旗幟人物馬丁.路德.金也在前一年來到蒙哥馬利,成為當地天主教堂的一名助理。
在三者的綜合發力之下,通過社群以及宗教,加上部分白人的支持,整個蒙哥馬利縣掀起了黑人***的斗爭,黑人們發起***,全部決絕乘坐公交車。過程中經歷了警察的毆打、黑人們的反抗爆炸,最終黑人們采用甘地的“非暴力合作”手段,取得了***運動的成功。
很快,通過臨近效應的傳播,席卷佛羅里達、加利福尼亞、華盛頓以及國會,很快發展成為整個美國的民權運動。
1964年,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順水推舟簽署了《民權法案》,將所有形式的種族隔離以及針對少數族裔和婦女的歧視全部列為非法行為。
但是,法律雖然通過了,但是今天美國仍然存在著大量的人權歧視行為,白人們依然懷揣著高級優越感,對黑人、亞裔、拉美裔等移民族群進行敵視侮辱,對不聽話的小國弱民進行***,或者狂轟亂炸。
這就是美國所謂的人權,只是一種無奈的妥協,反手披上了一件文明的外衣,偽裝成了一種對外開展霸權攻擊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