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可以帶鍋上去。鍋屬于一般的生活物品,并不是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也不屬于限制攜帶物品,可隨身攜帶通過安檢帶上火車。但要注意,物品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若是超過規定長度,則需要對物品進行托運。
禁止攜帶物品:
1、各類武器、彈藥:如槍支、子彈、炮彈、手榴彈、地雷、炸彈等。
2、各類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火藥、鞭炮等。
3、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磷、硫磺、火柴等。
4、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火***、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藥、雙氧水、危險化學品等。
5、各類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鈾、鈷、鐳、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