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晉書·阮籍列傳》的“當其得意,忽忘形骸”,引申出“得意忘形”,此說法常用于貶義。
換個角度來理解:“得意”,得其意也,可喻為知道了事物之真理、內核之真義,故“忘其形”,或喻為“抵達意之境,故忘身外物”。如果說傳統意義的“得意忘形”是過多地落在“形”上,是一種對外思維,那么重新理解后的“得意忘形”是過多地落在“意”上,是一種對內思維。
來看看《晉書·阮籍列傳》中對阮籍“當其得意,忽忘形骸”的詳細描寫,即可知“得意忘形”之真正意思究竟為何。
“阮籍,字嗣宗,陳留尉氏人也。父瑀,魏丞相掾,知名于世。籍容貌瑰杰,志氣宏放,傲然獨得,任性不羈,而喜怒不形于色?;蜷]戶視書,累月不出;或登臨山水,經日忘歸。博覽群籍,尤好《莊》《老》。嗜酒能嘯,善彈琴。當其得意,忽忘形骸。”很明顯,遨游于山水、書、酒、音樂中的阮籍,在領會到了那種真正的道理或抵達了至高的高峰體驗時,那副“臭皮囊”自然就消失無蹤了,完全沉浸到自我世界中、內在環境里。身外,渾然無物。
“意”為“空”,“形”為“色”,若須二者選一,則寧空不色,即得意忘形也。同此義者,尚有“得意忘言”、“見月忘指”等。當主體與客體融合無間時,客體自然遁形。
得意忘形,就是得意,忘形只是加重“得意”之程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