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字,《現(xiàn)代漢語詞典》解釋有"辣"、"痛苦"、"辛苦"之意。而這些意思均不是"辛"的本義,要說起本義我們還需要從其形體及后來作為構(gòu)字部件著手分析。
《說文》解釋"辛"為:"秋時萬物成而熟,金剛味辛,辛痛即泣出。從一、辛。辛,罪也。辛承庚,像人股。"
許慎的解釋參照了古代五行的說法,庚辛為西方,且庚為陽金,辛為陰金,為秋,為辛。此種解釋看似很全面,把"辛"義基本含括在內(nèi)了,但是意義之說解曲折迂回,與造字邏輯很難相合。
要弄清"辛"字的本義,我們還得從該字的甲骨文金文形體來分析。
"辛"字的甲骨文金文形體如下:
甲骨文金文“辛”
從"辛"的字形看,很像一種器具,為象形字。形如一把豎著放的刀,上面的三角形為刀體,最頂端為刀刃。字形下部為刀柄。而此種刀為古代行刑的一種刑具,大概是用于面額刺字或割鼻耳之用。郭沫若先生也認為"辛"像古之剞劂形,也就是像一種曲刀,為施黥的刑具。古時罪不至死,便會以其他形式懲罰,而黥刑這種懲罰有罪之人的手段,既容易操作又有明顯的辨識標記,所以在古代社會中經(jīng)常被使用。《水滸傳》中就比較常見。
“辛”字與刑具對比圖
古"罪"字比較抽象,很難表示,于是先人就以"辛"這種類似刑具的刀來表示,因為這種工具的主要用途就是對罪犯行刑。因此,《說文》釋"辛"為"罪也",當由此而來才是。
關于"辛"字的其他解釋其實,關于"辛"字又不少異議。比如,有的學者認為"辛"為一種鏨鑿工具,而非刑具,后來該工具引申為刀,因用刀勞動非常累,故引申為辛苦。此說認為"辛"為一種鏨鑿工具較為合理,但是從刀引申之義就非常牽強了,古人勞作無論用何種工具都會辛苦勞累,此說難以讓人信服,且離"罪"義甚遠。
還有學者認為"辛"字形體像以斧砍木,也就是把字形分析為上斧下木。這種觀點認為甲骨文金文上部倒三角就是薄刃的斧頭,若從側(cè)面看斧頭上部確實像一把薄刃的斧頭。但是,這種解釋也遇到了問題,因為"辛"字本身就是以斧砍木,那么倒三角下的構(gòu)形是不是"木"呢?顯然不是,"木"不曾有做此形者。
斧頭劈木頭
后來,又有學者認為"辛"與"新"本是一字,"新"字是在"辛"下增加了木,右邊又增加義符"斤"字。
其實,"新"為形聲字,甲骨文形體最初寫為"左辛右斤",至金文為了進一步增強表義性,又增加了"木"字。"新"字古文字形體如下:
甲骨文金文“新”
因此,"辛"為"新"的本字的說法不妥。甲骨文中從辛從斤與從辛從木從斤并存,該字為形聲字是無可爭議的。之后"親+斤"的形體當是從木從斤辛聲,增添了"木"字更明確了"新"的本義,其本義是以斧(斤)劈薪,當是"薪"的初文。但是,甲骨文及金文為什么所用"新"之義皆為"新舊"之"新"義而無取薪之意呢?這是因為漢字的使用取決于當時語言使用的環(huán)境,最初為"薪"義,但因為取薪之意未出現(xiàn)或者沒有必要出現(xiàn)在甲骨文中,所以在有限的甲骨文獻中不見該義。但我們從后來文獻中仍然可以見用其本義者,比如馬王堆漢墓帛書《十六經(jīng)·順道》有"百姓斬木艾新而各取富焉。"其中的"新"即為本義"薪"。
"新舊"之新義作為引申義是怎么來的呢?
段玉裁說:"取木者,新之本義,引申之,為凡始基之稱。"章太炎先生認為"衣之始裁謂之初,木之始伐謂之新。"還有不少學者認為"新"義為假借,如《甲骨文簡明詞典》:"用作新舊之新則為借音字。"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也認為是"假借為鮮。""新舊"之"新"義解釋為引申義是很容易被理解合計接受的,張舜微在《說文解字約注》中說:"以斧析木而鮮白之色見矣,此新舊之義所從出也。自后世以薪代新,遂專用為新舊義矣。",而清代的徐灝也在《說文解字注箋》中早就認為"斫木見白新也。凡物之易于更新者莫如木,故取義焉。"
劈木露出白色樹心
因此,從文獻可見"新"義之由來當為引申,伐木之時見"白新",后來"新舊"之"新"義更常用,便又造"薪"字表示本義。楊琳先生對"新"字的引申義"鮮白"之意有著非常詳細的闡述,引用文獻詳實,比較可信。
"宰"為屋下持刑具之人,引申為權力或具有某種權力的人"辛"本為施黥刑的工具,那么是否有后續(xù)產(chǎn)生的孳生字來佐證呢?孳生字有"宰""罪""辜"等字,限于篇幅我們只討論此三字。
"宰"字形體如下:
甲骨文金文“宰”
"宰"字形體由"辛"和"宀"組成,兩部分相會意。《說文》曰:"宰,罪人在屋下執(zhí)事者。"許慎這里直接就把"辛"釋為了罪人,也就是說在房子里有一個罪人在做事。
但是,《說文》這種解釋從意義上還是很難說得通的,特別是解釋后來的主管、主持、頭目等意義時就會顯得非常牽強。這里的"辛"若按照甲骨文金文中的原始意義進行理解,問題就變得簡單了。"辛"為行刑的工具,而在房屋內(nèi)掌握著行刑工具的人便是"宰"了。這類人具有屠殺牲畜或者對犯人行刑的權力,由此便引申出廚師之意,《漢書·宣帝紀》:"其令太官損膳省宰……"顏師古注:"宰為屠殺也。"從屠殺引申為指稱廚師。《詩經(jīng)·小雅·楚茨》:"諸宰君婦,廢徹不遲。"《韓非子》:"凡為人臣者,猶炮宰和五味而進之君。"這里的"宰"都是指廚師。
掌握刑具的人也往往是權力的象征,因此"宰"又引申指稱古代官吏。《周禮·目錄》:"宰者,官也。"《公羊傳》:"宰者何?官也。"后來,"宰"作為官職由大宰、小宰、宰夫、里宰、宰相等。
古代宰相
"罪"字在之前很多文獻中寫作"辠"我們知道楷書的"罪"字,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罪"字曾寫作"辠"。
"辠"當為"罪"的本字,為會意字,上自下辛。《說文》:"辠,犯法也。""辠"最早見于戰(zhàn)國,"自"為鼻,"辛"為刑具,字義可能與古代犯法割鼻子有關。"辠"字古文字形體如下:
金文篆書“辠”
那么,為什么后來"辠"字形體演變?yōu)?#34;罪"了呢?形體上區(qū)別很大,其變化很難找到邏輯。有一種說法認為,秦始皇覺得"辠"與"皇"形體相近,為了避諱索性就改成了"罪"。這種說法雖然有待考證,但是先秦文獻確實未見"罪","辠"字確實大量出現(xiàn),如此可推測"罪"產(chǎn)生于秦或者稍晚一些時候。
秦始皇
"辜":本為重罪"辜"為后起形聲字,最早見于戰(zhàn)國時期。我們常說的有"無辜""死有余辜",這里的"辜"皆為罪義。
篆書“辜”
其本義為"重罪",《說文》:"辜,罪也。"段玉裁注:"辜本非常重罪,引申之凡有罪皆曰辜。"該字的本義就與"辛"有著意義上的關聯(lián),戰(zhàn)國時期"辜"的構(gòu)形更接近于其本義。戰(zhàn)國時期的"辜"字形體如下:
戰(zhàn)國文字"辜"
從形體可見,戰(zhàn)國時的"辜"字并非從辛,而是從死,古聲。后來到了小篆演變成從辛,古聲,演變原因與"辜"字意義的變化有關,"辜"字從指稱"重罪"演變?yōu)榉褐?#34;罪"。因此,意義的變化客觀上也為漢字形體的發(fā)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這么多"辛莊"從哪里來?說完了"辛"的造字,我們來說說大家熟知的"辛莊",因為你農(nóng)村老家附近可能就有一個"辛莊"。那么這個"辛莊"是怎么來的呢?
僅在北京地區(qū)就有數(shù)十個含"辛"的村莊,如于辛莊、馬辛莊、大辛莊、南辛莊、朱辛莊、定府辛莊、魏辛莊、胡辛莊、楊辛莊、北辛莊、小辛莊、耿辛莊、長辛莊、定辛莊、郎辛莊、辛店村等等。
其實,問題沒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復雜,多數(shù)"辛莊"最初為"新莊"或"某辛莊",少數(shù)是以"辛"姓命名的。我們翻閱了一些地方志找到了不少可以佐證的資料。
北京豐臺區(qū)的辛莊,原來村莊地址在村南太平嶺之上,到了1864年因為缺水而遷至今址,名為"新莊",后改名為"辛莊"。明代《宛署雜記》載,現(xiàn)在大興區(qū)的大辛莊,當時就叫"大新莊",后改為此名。
地圖里的“辛莊”
淄博市金山鎮(zhèn)的辛莊,七十年代之前曾有碑文介紹,內(nèi)容為:李姓與道光六年自炳旭村遷于此定居……后陸續(xù)遷來路姓、田姓至此。初立村莊名"新莊",后演繹為"辛莊"。另外,河北沙河市的新莊、新寨,后來均改名辛莊、辛寨。
因此,眾多以"辛"命名的村莊,最初多數(shù)為"新莊"、"x新莊",其義為新出現(xiàn)的村莊。但是,這些新建立的村莊不能一直新下去,于是便有了減省且音同的"辛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