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原本是打工仔,后來存了點錢以后,開始下海做生意。最初,我們從街頭走鬼開始,被城管趕過,被風吹日曬雨淋,經過十多年的打滾,終于有了一家屬于自己的小超市。
這天,我和老公在超市里整理貨架,一個懷著五、六個月身孕的女人走進來買東西。我和老公繼續各自整理貨架,也沒有留意這個女人在買什么東西?過了一會兒,她就到收銀臺結賬。
這以后,這個女人就成了我們超市的熟客,每天都會來買點東西。
有一天,老公在貨架后邊打瞌睡,我在收銀臺查賬,又見到孕婦走進來買東西。我跟她點點頭,打了個招呼,然后繼續點清賬目。過了一會兒,我聽到老公在后邊大聲喊叫:“你有沒有搞錯?快點把偷走的東西拿出來。”我連忙走過去看看發生了什么事?只見老公抓住了那個孕婦的手臂,孕婦滿臉漲紅,想掙脫老公的手。我連忙把弟弟和弟媳找過來幫忙。弟弟和弟媳在我店里充當保安的角色。小生意賠不起,最怕遇上了偷東西的壞家伙。
在貨倉兼辦公室里,弟媳從孕婦的身上搜出來一罐油、三袋紅棗、一瓶洗發水、兩瓶護發素……真難為她怎么有本事放那么多東西在身上?最后,我把這些東西都搬回貨架,警告她別再來我們店里偷東西,就把她放走了。我弟和弟媳也很無奈地看著孕婦離開我們的店。
為什么我不報警就把她放走呢?那是因為這種事我不是頭一回遇上,但是對于孕婦犯罪,警察也無能為力。再說,這些小偷小摸的行為,肯定不算是重罪,即使抓住了,又不能把她怎么樣,即使偷竊的金額巨大,也頂多是緩刑執行,除去產假、哺乳假,基本上都不用在監獄里服刑。即使遇上了重刑犯孕婦,同樣是非常麻煩的事情。萬一她在監獄里生孩子,監獄還得派專門的醫生進行接生,為她請保姆照顧孩子,孩子生下來以后送進福利院里,還要犯人本人同意,如果她不同意,還得為她的孩子考慮供述教學的事情,總之,一般監獄里都不愿意接收孕期的婦女,這也就是為什么那么多女人在懷孕之后跑去犯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