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補辦結婚證的當事人應持戶口簿和***,向原辦理結婚***的機關或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機關提出申請。
2、能夠查找到檔案的可攜帶***、戶口簿、查檔證明進行補領,查不到檔案的可在原單位或街道開具證明后補領。
3、法律依據:《婚姻***條例》
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向原辦理婚姻***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機關申請補領。婚姻***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二、補辦結婚證的條件有哪些
1、結婚證:結婚證是婚姻***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統一印制,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專用鋼印。
2、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處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依法***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件;
(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證聲明書》。
來源:華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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