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大竊案"
兩地警方48小時破案
3月17日,在恩施宣恩縣***局高羅***訊問室,犯罪嫌疑人譚某向警方懺悔:自己對不住家人,對不住8個月大的孩子,有時候并不是很缺錢,但就是忍不住想去偷別人的東西。之前,譚某已經多次因盜竊被警方打擊,并且在3月10日被恩施警方取保候審。
3月14日,譚某向警方報告,孩子生病,需要離開轄區,帶孩子前往武漢治療。在得到警方的同意后,譚某一路流竄至河南新鄭再次犯下“黃金大案”。
當日21時許,譚某進入河南新鄭一大型商場內,發現一家金店正在營業,柜臺內有大量在售金銀首飾,譚某賊心頓起,伺機盜竊。隨后,譚某在該商場四處閑逛,準備在商場打烊前躲藏起來,尋找作案時機。譚某先是進入商場一衛生間內躲藏,但是幾名清潔員工先后到衛生間打掃衛生,不便在此長時間藏匿,便從衛生間出來,又發現緊鄰衛生間的一間商鋪正在裝修,店門用噴繪***廣告遮擋,很適合躲藏,譚某便乘人不備,偷偷潛入。
等到商場所有工作人員離開后,譚某從躲藏的店鋪內出來,發現之前踩點的金店已經將黃金首飾收拾轉移,僅剩一個彩金專柜還有首飾。譚某匆匆撬開彩金專柜,隨手抓起一大把首飾,塞進口袋,迅速逃離。
盜竊現場,譚某進入商場躲藏。
得手后,譚某連夜趕到火車站,于次日凌晨6時許返回恩施。又累又困的譚某不敢回到恩施家中,搭乘一輛私家車趕到妻子娘家宣恩高羅。
3月15日,河南新鄭警方接到報案后,迅速展開偵查,鎖定嫌疑人譚某,并發現譚某已經潛回恩施。河南警方及時與宣恩縣***局高羅***取得聯系,請求協助核實譚某軌跡。同時,派出辦案民警前往恩施實施抓捕。
高羅***接到協作請求后,發現譚某已逃到高羅轄區,民警立即向譚某妻子戶籍地駐村輔警了解情況,確認了譚某去向。
民警清點贓物
3月16日晚9時許,高羅***民警與河南警方一起在譚某岳父家中將其抓獲,現場起獲全部贓物。經核點,從譚某包***搜出項鏈28條、手鏈5條、耳墜5對、戒指2枚、耳釘6對、其他散件10件、金豆子52枚,金飾總重達181克,市場價值近20萬元。
譚某告訴民警,金豆子是用燒臘肉的噴火槍熔化首飾所得。目前譚某已移交河南新鄭警方,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轉自:宣恩***
來源:荊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