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很多提問為什么工廠招工不要“四大民族”,“四大民族”分別為彝族,***,維族,藏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族政策部分)第四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請問很多工廠都不招四大民族的人,這算不算是民族歧視
它是剝削制度和專制制度的產物,是由地主、資產階級實行的民族壓迫政策,特別是帝國主義它可以表現為在政治、經濟、文化及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方面對其他民族的限制、約束和壓制.依據聯合國大會1965年通過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民族歧視包括在種族歧視概念之內.所以,這個公約對于民族歧視同樣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立即廢除民族壓迫制度,民族歧視成為非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族政策部分)第四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目前,世界不少地區仍然存在民族歧視.這種歧視既有公開的、法律規定的,也有隱蔽的、事實上存在的.民族歧視對各民族勞動人民團結起來,爭取階級解放和民族解放的事業十分有害.只有消滅剝削制度和民族壓迫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制度,才能逐步消除民族歧視,在各民族之間實現真正平等,建立相互信任、尊重的感情.
從以上可以看出工廠不招收四大民族的人可以被視做歧視行為,做為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處理.
都是中國人為何還得分民族,工廠有有什么顧慮呢?現在改革***多年,大部分人都學習漢語普通話,也沒有什么溝通困難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