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力抗擊疫情戰役中,淄博市***局交警支隊全警全力,落實路面管控各項查控措施,全力以赴服務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已在全市設置24小時聯合檢查點19處,物理封閉點352個,發放機動車通行證7319張,出動警力7500余人次,警車2600余輛次,檢查車輛2.4萬余輛次。同時,按照戰時要求,市***局交警支隊機關及各區縣交警大隊機關都專門成立應急機動隊,保證機動隊全部警力24小時在崗待命,時刻保持備勤狀態,全力做好疫情道路管控工作。
啟動聯合檢查點
在24小時聯合檢查點,由***交警、***分縣局、交通運輸、衛健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的,對持有“通行證”的車輛可以通過聯合檢查點出入管控區。聯合檢查點分布于各區縣,其中:
張店區(含經開區)3處:張辛路與聯通路路口、張博路與淄川交界處、原山大道與S102路口。
淄川區2處:S102湖南路路口、張博附線將軍路口。
周村區3處:正陽路與文昌湖交界處、正陽路與魯泰大道路口、聯通路與學院東路路口。
桓臺縣2處:張北路耿橋鐵道口、S29連接線唐華路路口。
高新區(含先創區)7處:柳泉路齊祥路口、魯山大道北嶺路路口、魯山大道中潤大道路口、濟青高速高新區口、濟青高速淄博口、鳳凰山路與古候路路口、鳳凰山路與宏達路路口。
文昌湖2處:S102與正陽路路口、S509與石佛東路路口。
辦理車輛通行證
為保障救護車輛、防疫車輛及醫護人員、防疫藥品、醫療器械、生活急需物資等相關運輸車輛的優先、安全、快速通行,按照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交警部門聯合有關部門實行“一站式”快速辦理“車輛通行證”。需要辦理“車輛通行證”的單位,要根據物資類別向主管單位(區縣委辦公室及區縣工信、住建、交通運輸、商務、衛健、應急管理等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單位負責人或疫情指揮部相應工作組組長簽字蓋章后,交由各區縣***交警部門疫情通行證辦理窗口***、制證、發證。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疫情防控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全省通行,由交通運輸部門發放,并蓋有交通運輸、衛健、***部門公章)
▲各區縣車輛通行證(全市通行,粘貼有市***局防偽標簽,例:周村區)
各區縣“車輛通行證”辦理地點、聯系人及聯系***
張店交警大隊業務處理大廳,孫淑嫻,18653301122
淄川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業務大廳,李春梅,5131168
博山交警大隊業務處理大廳,李傳武,18705333918
周村交警大隊業務處理大廳,劉進,18705336031
臨淄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東大廳,石磊,7177122
桓臺交警大隊業務處理大廳,高慧,18705336317
高青交警大隊業務處理大廳,趙金華,18705336611
沂源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業務大廳,宋艷群,3241771
高新區政務中心交警窗口,田樹峰,18705336728
文昌湖交警大隊交通管理科,石鑫,18705336816
檢查站點檢查通行有規定
◆一是對持有“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予以放行。通行證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全省通行,由交通運輸部門發放,并蓋有交通運輸、衛健、***部門公章),各區縣車輛通行證(全市通行,粘貼有市***局防偽標簽)。
◆二是對工作人員持本區縣防疫部門核發的工作通行證的,僅限在本轄區內通行,不得出入本轄區疫情管控區。
◆三是對無“車輛通行證”的運輸民生鮮活物資及應急物資的車輛,可以在車門兩側粘貼密封條,***駕乘人員姓名、聯系方式和車號后予以放行。同時,對于運送危重病人的120救護車輛、殯儀車、消防車、市政環衛車等特殊車輛,檢查***后予以放行。
過境車輛需繞行
目前,過境車輛可以通行的道路是:濱萊高速(高青北、高青、桓臺北、文昌湖、淄川、博山北等收費站***)、濟青高速(全線***)、青蘭高速(沂源東收費站***)、國道205、國道233、國道308、國道309、國道341、省道102(具體見附圖)。
交通違法處理網上辦
疫情防控期間,交通違法處理全面推廣交管12123網上辦理。對現場發現的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車輛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以教育警告糾正為主,原則上不予處罰。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或者逾期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且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手續的,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