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一些金融類、財經類的文章中,常會帶有各種各樣的英文簡稱,就顯得整個文章都那么的“高大上”。但對于我們廣大的金融小白來說,就很難理解其中的概念,看起來很吃力。
其實,完全沒有那么“高大上”,今天就來給大家普及一個常常在金融行業提到,也經常在一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看到的英文簡稱——LP。
LP,全稱為:Limitedpartner,是有限合伙人的意思。
那么,有限合伙人的“有限”,體現在什么地方呢?
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說白了,出多少錢,就承擔多少責任。
作為有限合伙人,把自己的資金投進去,按照投資的比例拿利潤,但不承擔出資以外部分的虧損。而作為有限合伙人,是不參與任何的經營管理的。就是說,“只出錢,不出力”。
舉個例子,比如我們一大筆資金,又不希望放在銀行里吃利息。這時,我們發現一個投資機會,可以把資金交給更***的人,并投入某一企業中。當該企業產生盈利后,我們也可以收到豐厚的回報。當然,我們需要給這些***的投資公司上繳一部分管理費用,畢竟人家出力了。
而且,LP投入的資金,并不像是買理財、買基金那樣可以隨便贖回,通常是有一定的鎖定期,一般在一年以上。
這樣,大家應該就明白什么是LP了吧,其實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大家只要記住,LP是出錢的就行。
對應LP這個概念,還是有一個GP,其全稱是GeneralPartner,是普通合伙人的意思,一般指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剛剛我們提到,LP是“出錢不出力”的,而那個“出力不出錢”的,就是G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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